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创建于1949年9月,是公安部、教育部核准的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安高等职业院校,隶属甘肃省公安厅领导和管理,是甘肃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现有兰州市城关区左家湾和皋兰县魏家庄两个校区,占地面积近2000亩,校舍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建有各类实验实训室40个,训练场(馆)12个,与基层公安机关建立校外教学实践实习基地43个。馆藏图书60余万册,电子图书20万册,电子资源数据库2个。
学院开设10个公安类专业和15个普通类专业。其中,公安类专业中的刑事侦查、刑事科学技术和治安管理3个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治安管理和交通管理专业是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治安管理和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也是甘肃省职业教育骨干专业,治安管理专业同时又是公安部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培育点。社会治安管理与服务和侦查技术及应用两个专业群入选甘肃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目前,全日制在校学生8100余人,年培训在职公安民警和其他人员10000人次以上。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86人,其中正高职称教师25人,副高以上职称98人,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140人。
学院坚持立足甘肃、面向西北,立足公安、辐射政法,立足警务职业人才培养、服务国家安全战略的办学定位,主要培养执法办案类警察职业专门人才和执勤服务类警务技术专业人才,以推进公安院校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为动力,以落实省部共建全省推动职业教育打造“技能甘肃”战略部署为基础,实行学历教育、公安科研、在职培训三位一体办学模式,不断改善办学基础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学70余年来,为西北省(区)公安、司法、保卫部门培养输送了2万余名专业警务人才,培训在职公安民警10万余人次。毕业生中绝大部分已经成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和骨干力量。办学水平和治校能力在全省职业院校中逐步达到前列,成为甘肃乃至西北地区公安司法机关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和补充人民警察的主要渠道。
招生计划、专业及学制
2022年普通专业招生计划2150名,其中面向甘肃省招生计划1959名(含综合评价招生已录取992名),面向青海、四川、河南、宁夏、新疆五省(区)招生计划191名。普通专业分省(区)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招生对象
1. 普通高考(计划978名):报考普通专业的考生,须为参加甘肃、青海、四川、河南、宁夏、新疆等省(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
2. 中职升学考试(计划180名):参加2022年甘肃省中职升学考试的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
招生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4.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0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外语语种为英语。
(二)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无纹身、无传染病、无色盲、无色弱和斜视及无各种残疾。男性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及以上;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体重指数在17.1至25.7之间;双眼矫正视力均为5.0及以上。其中,报考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男生身高172厘米及以上至185厘米及以下,女生身高162厘米及以上至175厘米及以下。
(三)体检复查
报考普通专业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对照招生专业身体条件进行自测,学院录取时按照上述标准及条件对照考生高考体检表进行录取,入校后学院统一进行体检复查,对不合格或不适宜在所录专业学习的,进行专业调整或予以退学。
招生办法
(一)志愿填报
1.报考我院普通专业的甘肃考生需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ganseea.cn)或(https://zytb.ganseea.cn)第二次填报志愿时(8月6日20:00 至8月8日14:00)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普通专业安排在高职(专科)批R段填报。
2.只报考普通专业的考生不参加招生考察、面试、体检及体能测评。
3.其他省区考生根据本省区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二)录取
已报考普通专业精准扶贫专项计划的考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P段投档录取;普通类招生与中职升学考试招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R段投档录取。录取时,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次录取,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
录取时,在同等分数下,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
学生管理和待遇
学生入学后,统一着制服,实行警务化管理。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收费标准
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学费每生每年4500元;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警苑大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4〕1072号)文件规定,住宿费4人间每生每年1200元、6人间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收取。制服费按标准收取。
就业前景
普通专业毕业生可根据我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在我省各级公安机关被优先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就业,也可依据学院与新疆乌鲁木齐市、托克逊县的人社、公安部门达成的毕业生就业协议,面向基层公安机关、社区等单位双向选择就业,也可依照学院与北、广、深机场等相关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择优安置就业,还可以依照国家相关政策自主择业。
近三年我院毕业生在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就业率均在80%以上。
特别提示
1.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全部为普通专业;
2.我院公安专业志愿填报时间和普通专业志愿填报时间不同;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如未被录取,有意愿继续报考我院普通专业时必须填报普通专业志愿;
3.因我院专业设置特点和毕业时用人单位对男女生比例及毕业生身体条件的硬性要求,请不符合我院招生身体条件及女生考生慎重报考,以免影响就业;
4.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我院向社会发布的招生简章及其他报考信息,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院微信公众号。
附则
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报考指南有冲突,以本指南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指南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指南由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大砂坪左家湾169号
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北辰南路1717号
学院官网:http://www.gsjcxy.edu.cn
学院招生办电话(座机):19993132725 19993132726
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931)5683321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北辰南路1717号
邮编:73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