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时报
编者的话:金融作为实体经济流动的血液,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等领域支持力度。目前,依然有不少小微企业存在融资和贷款难,难以获得急需的“救命钱”的问题,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如何让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建立互信机制?如何让金融更好地为小微企业发展服务?
保持定力推进普惠金融体系建设
白澄宇
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不是现在才出现的,要应对这个问题,不能将其当作特殊时期的特殊症状而头痛医头、脚疼医脚,而是要认识这个问题背后深层的经济规律,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以解决问题。
第一,要根据小微企业特征,优化融资结构。小微企业虽然总量稳定,但不断有新企业成立或倒闭。据有关研究,创业企业能够坚持3年的不到3%,能存活10年以上的企业不到2%。面对这样一个经营群体,风险厌恶型的间接融资机构(如商业银行)会有很大的服务障碍,因此小微企业更适合风险耐受型直接投资。近年来我国直接融资市场规模虽逐步增加,但针对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依旧很少。应该继续推动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模式创新,同时引导小微企业摆脱对银行等信贷机构的依赖,掌握更多的融资方式。
第二,要根据小微企业信贷服务特性,优化信贷组织结构。国际经验表明,因小微企业信贷业务风险高、成本高、收益低,针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模式与大中型企业的信贷模式完全不同,普通商业银行很难主动将小微企业作为其服务对象,一般是由专营小微企业服务的银行和非银行信贷机构,或银行单设的小微企业服务单元,按照不同的管理模式开展业务。因此,需要进一步推动信贷组织创新,支持专营小微企业业务的社区银行、合作银行的发展。
第三,要根据小微信贷市场规律,优化政策措施。从小微企业角度看,首先要解决的是融资难问题。在特殊阶段采用临时性、阶段性限价或补贴政策虽然可以暂时减轻小微企业融资负担,但不擅长小微信贷业务的大银行利用其低成本资金的优势和政策红利参与小微企业融资业务,会造成信贷市场价格扭曲,挤压更适合的专业信贷机构生存空间,还可能增加整体信贷资产风险。因此,在制定和实施帮助小微企业的金融政策时,要尊重市场规律,科学施策。
其实,对上述有关问题的认识早就在我国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有关制度框架中体现,包括国务院发布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2022年2月28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普惠金融体系建设的目标就是建立多维度、多层次、多样化、广覆盖、可持续的小微金融服务体系,当下应继续按照既定的方针和策略稳步推进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作者是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联合国开发署可持续融资项目办主任)
金融创新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大有可为
许维鸿
地方政府结合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金融创新,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关键。中小企业融资贵、融资难的问题,不仅是中国,也是困扰全世界金融业的共同挑战。
商业银行作为间接融资机构,向企业贷款需要资产抵押,这给“家底儿薄”的中小企业、特别是科创型小巨人企业融资带来先天性挑战,科技专利和技术优势难以定价——商业银行最终难免给社会留下“嫌贫爱富”的坏印象,多多少少有些无奈。因此,全球政府都在探索如何利用直接融资手段、利用现代金融创新,更精准地服务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毕竟,中小企业不仅是新技术、新产业、新经济的摇篮,还创造了经济体内的绝大部分就业,是经济活力的源泉。
在中国,经过多年探索,总结各级地方政府利用现代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的经验,有三种相对比较成熟的模式:第一种模式,是扶持本地专精特新企业直接上市,而对于短期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组织已经上市的企业和区内行业龙头企业,与政府投融资平台共同发起成立产业投资基金,通过供应链金融或者直接并购产业链上的专精特新小企业,帮助科创型企业家和创业者实现财富效应;第二种模式是通过科技转化平台、科技型智库,提高财政资金对高科技企业的补贴效率,有效对接证券公司和产业投资基金“放杠杆”,让科创型企业家享受科技智库和金融智库的服务、顺利融资——例如落户珠三角、佛山市的中国发明成果转化研究院,其依据科学家创业的企业特征,组织相关领域的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形成联盟,哺育行业内相关中小科技创新企业,支持传统制造业在佛山的升级;第三种模式是通过区域股权市场、也就是俗称的“四板市场”,将那些产权清晰的中小企业形成中长期贷款包、或者股权投资包,地方政府进行贴息或者劣后金融产品的购买,推进实质上的资产证券化,并聘请专业投资机构进行持续管理和资本的有效退出。
现代金融业对专精特新“小巨人”的支持,对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模式的升级至关重要。放眼后疫情时代的全球经济,以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为纽带、地方政府配套土地和资金、用龙头企业资本联盟带动产业创新的模式,也正是全球资本金融寻找的产业新高地,也是“一带一路”、上合组织等合作的投资新模式。(作者是甬兴证券副总裁)
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
陆利平
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优化,快速恢复经济活力是当前最紧迫的任务。而小微企业对于保增长、稳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小微企业的信息透明度较低,银行较难对其还款能力进行准确评价;同时,小微企业的单笔融资需求较小且成本较高,形成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个世界性难题,早在20世纪30年代,英国就调查发现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资金缺口。各国在实践中有一些先进的做法值得借鉴,例如德日对中小银行限制经营地域,形成大、中、小银行和谐共存的完善金融结构。同时,促进中小银行形成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例如美国监管部门、投资者、市场监管三位一体的外部监督机制。
要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促进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至关重要,如城商行、农商行等地方性金融机构。中小银行对当地小微企业具有一定的信息优势。因此,需要进一步明确中小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定位,完善中小银行法人治理结构和监管框架,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源头活水。为了更好地发挥金融助推器的作用、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需要设计大中小银行和谐共存的金融结构。大银行可以加强大数据、金融科技等方面的建设,提升数字化经营能力,为中小银行输出一些外包服务。同时,中小银行做好服务小微企业的定位,有效服务当地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为了快速恢复经济活力,中央和地方政府近期正不断出台各种政策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例如设立1.5万亿元支小、支农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推动2022年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新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1.6万亿元,安排150亿元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各地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成本。作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小微企业应该充分利用这些支持政策,通过直接、间接融资渠道筹措发展资金,同时也要回归基本的商业逻辑,在恢复对于经济发展信心的同时,也不能因为短期的资金充裕而盲目投资,应该根据投资机会谋划长远的发展,处理好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的关系,充分发挥金融的活力源泉作用。(作者是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