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赢”的新格局,烟台蓬莱海事处近期主动对接辖区4家港口T专用码头企业,强力推动辖区以港管船工作落实落地。
一是到烟台港集团蓬莱新港、蓬莱巨涛海洋重工有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蓬莱安邦油港、中柏京鲁船厂等4家专用码头企业和国电蓬莱发电有限公司、蓬莱市广盛矿粉有限公司等2家货主单位进行走访调研,了解进出船舶的真实来源,听取码头企业以及货主单位介绍进出港船舶实际装载情况,摸清底数,为实行以港管船工作提供客观支撑。
二是通报近期烟台辖区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宣贯《海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强调选用高标准船舶对于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至关重要。
四是在码头负责人陪同下,走访调研组对码头现场停靠的船舶进行现场评估,以确保试推行的选船工作标准执行能够符合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