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快融入武汉都市圈
实现人社工作一体化发展
近日
黄石、黄冈、鄂州人社部门
经友好协商
就推动三地社保领域各项合作共同签署了
互通互认合作协议书
从社保经办协作
领取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异地协查
工伤保险医疗协查合作
工伤调查信息互认
鉴定专家互派
和谐劳动关系互建六个方面
共同推进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
01
加强社保经办协作
建立双方社会保险协商机制,实现三地社会保险信息数据共享,推动三地社会保险协作无障碍。
02
建立社保待遇协助认证、异地协查机制
对三方异地居住、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有资格认证需求的,居住地协助开展认证服务,就近认、自助认。建立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异地协查机制,解决重复参保、异地查处难等问题,提高经办效率。
03
深化工伤保险医疗协查合作
确保三地工伤参保人员异地住院无障碍,杜绝挂床治疗、过度治疗现象发生,维护工伤基金安全。
04
工伤调查信息互认
协议方可相互委托对事故伤害进行工伤认定的现场调查核实事宜,调查结果互认并转交委托方。严格执行工伤保险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调查职责、落实保密义务、执行回避制度、确保调查结论经得起核查和检验。
05
鉴定专家互派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积极配合选择专家,对突发情况积极协调沟通,确保鉴定顺利进行。专家应严格按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公平、公正履行职责,遇到回避情形的应主动回避。赴异地鉴定专家劳务费、食宿费、交通费据实由组织鉴定单位依据《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支付。
06
和谐劳动关系互建
加强三地和谐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交流互动,加强典型、疑难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研讨,强化案件协查,促进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监察执法案件处理协同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