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办事
1.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哪些渠道缴纳2022社保年度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答: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楚税通”或“鄂汇办”手机APP、协作银行网点缴纳2022社保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已与税务部门协作银行签订批扣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在协作银行社保缴费签约账户中足额预存资金,税务部门将于2022年9月起通过批扣方式征收,批扣时间和规则保持不变。
2.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办理社保业务?
答: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支付宝“武汉人社”小程序、微信“武汉人社”公众号、湖北省社会保险自助服务一体机、部分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社区)、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就近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新增/续保、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暂停、个人一般信息变更等业务。
3.参保人在多地参保,应在何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答:(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4.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答: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职工个人缴费年限。
5.个人在哪里可以换领新社保卡?
答:个人换领新社保卡有以下三种方式:
(1)合作银行就近办,全市10家合作银行的738家社保卡代办网点(截止9月14日)均可补换本行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即办即领,当场激活。
(2)网上平台邮寄办,个人也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武汉人社小程序、湖北政务服务网等线上平台申请办理补换卡业务,社保卡制作完成后将邮寄到本人(本人需支付邮费)。
(3)武汉市各城区社保经办大厅也可办理补换卡业务。
6.申领失业保险金需满足什么条件?
答:办理条件:1.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无失业保险欠费;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前所在单位已办理社保停保;3.持有武汉市二代以上社会保障卡。
7. 失业保险金申领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办理?如何办理?
答:可以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手机支付宝和微信的“武汉人社”小程序线上办理失业保险申领;也可以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线下办理。
相关办理流程:
1.手机支付宝办理:登录手机支付宝(需已进行实名认证),搜索“武汉人社”→选择“武汉人社”(市民中心)→其他业务·失业保险金申领”,按照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完成申领手续。
↑支付宝操作截图
2.手机微信办理:登录手机微信(需已进行实名认证),点击“发现→小程序→搜索‘武汉社保’→其他业务·失业保险金申领”,按照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完成申领手续。
申领结果可进入支付宝“武汉人社”(市民中心)或微信‘武汉社保’小程序→点击“基本查询·失业保险待遇”查询。
如申领填报信息有误,请持本人身份证到失业保险参保关系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信息变更。
8. 失业保险金何时到账?
答:申领成功的次月,失业保险金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请到社保卡金融账户所属银行办理账户激活手续(如已激活,无需再办理),无武汉市社会保障卡人员需提供汉口银行或工商银行账号。
9.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灵活就业,失业保险金会停发吗?
答: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只要没有新的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就不属于“重新就业”情形,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企业办事
10.单位办理职工缴费申报为何提示“基数不正确”?
答:未办理2022社保年度缴费工资申报的参保单位,需先为全体职工办理2022社保年度缴费工资申报业务后,再办理2022年7月及以后的社保费月度申报业务。
11.单位社保费已经申报了,为什么税务征收系统提取不到数据?
答: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后,还需要通过【单位社会保险费应缴认定单及退费单据开具】模块生成生成缴费单据,凭借缴费单据号在税务系统申报缴费。
12.2022年8月、9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是否需要缴费后再办理退休手续?
答:2022年8月、9月到龄需办理退休待遇计算的单位职工,需参保单位及时申报缴纳对应月份社保费,待对应月份缴费到账后,可在参保所在辖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手续。因本社保年度缴费基数标准推迟发布导致的迟办退休,延办期内可按照规定补发待遇。
2022年8月、9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选择当月是否缴费。若选择当月缴费,则通过“楚税通”手机APP、“鄂汇办”手机APP、协作银行进行实时缴费,缴费到账后请可办理退休手续。
13.参保职工出现“一人多号”情况,该如何处理?
答:在全省范围内,同一参保人员、同一险种(工伤保险除外)只能保留一个参保关系(含正常参保、暂停参保),当出现“一人多号”情况时,需通过“参保人员信息合并”处理。
14.不及时办理“一人多号”合并业务,会对参保人员有什么影响?
答:如果参保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出现“一人多号”的情况,将会影响参保人员办理人员增减、跨省转移、退休审批、养老一次性待遇申领等业务的正常办理。
来源:武汉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