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由北京期货商会、期货日报联合主办的“第十二届中国期货高管年会”在北京举行。期货公司高管踊跃发言,年会气氛热烈。期货日报记者梳理发现,多名高管不约而同谈到期货公司自营业务,呼吁监管部门适时对自营业务进行可行性研究。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目前在期货法积极制定的过程中,对于是否将自营业务纳入期货公司经营范围,尚未形成统一意见。从今年高管年会传递出的信号来看,期货业无疑希望重新获得自营牌照,以此推动行业实现转型升级。
缺失自营业务的尴尬
“客户总是问我们,期货公司有自营吗?你们的员工做交易吗?我们回答,期货公司不能自营,员工也不能做。客户很惊讶,你们自己不做,却让我们做,怎么证明你们的能力?”
上述尴尬一幕经常出现在期货公司市场开发过程中。在宏源期货董事长王化栋看来,近年来期货公司商业模式,已从过去提供通道服务“看着客户做”,转变为现在合作套保、基差贸易“帮着客户做”。在这一阶段,期货公司没有自营业务,缺乏自营能力,不利于期货公司投研能力、资产配置能力的提升,也抑制了期货公司的转型升级和做大做强。
方正中期期货总裁许丹良提出,期货公司的自有资金,目前有相当一部分投资于我国金融市场,却因为不能从事自营业务,不能利用期货市场对冲风险。近年来“保险+期货”等创新业务蓬勃发展,期货公司相关资金对冲风险的需求也愈发强烈。
“近期ETF开始进入大宗商品领域,产业客户可以用它对冲风险。我们也想研究一下,但最后发现不能变相自营。如果期货公司参与,相关资金没有风险对冲手段。”许丹良说。
不能从事自营业务,让把“期现结合”“风险对冲”挂在嘴边的期货公司情何以堪?
有助于期货公司与产业客户合作共赢
与会期货公司高管认为,自营业务狭义概念,是以自有资金买卖有价证券、金融资产获取收益的行为。广义概念,是既包括自有资金买卖有价证券、金融资产获取收益的行为,同时也包括了基于客户需求进行的对冲交易,即为满足客户需求,与客户进行对手交易并进行风险对冲的行为。
有期货公司高管指出,从广义范围来讲,目前我们开展的基差贸易、场外衍生品业务、做市业务等均属于自营业务的范畴。
王化栋认为,如果开闸自营业务,将促进期货公司探索期货与现货结合、商品与金融结合、场内与场外结合、境内与境外结合的商业模式,从而提升期货公司投研能力和资产配置能力。
“自营业务也将拓宽期货公司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和深度。”王化栋提出,目前我国中小实体企业面临“市场冰山、转型火山、融资高山”三大难题,自营业务有望促进期货公司与实体企业形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新局面。
在王化栋看来,如自营业务能够进行试点,试点初期可以通过设置较高的准入标准,控制规模,加强风险监控,实行信息披露制度,严格账户隔离等方式,控制期货公司自营业务风险。期货公司则要进一步加强合规、风控制度建设,为开展更多创新业务夯实基础。
自营业务是金融机构重要收入来源
王化栋在年会上表示,从境内外金融市场发展经验、境内期货公司实践来看,自营业务收入是金融机构的重要收入来源。
从国内券商来看,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券商自营业务快速扩张,目前已超过经纪业务成为其第一大收入来源。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等头部券商,其自营业务收入占比目前已超过总收入的30%;从境外金融机构来看,梳理高盛2014年—2018年的收入情况,包括交易、做市等自营类业务是其收入第一大来源,占比超过总收入的40%。
“根据期货公司自身实践,从风险管理公司业务开展的情况来看,通过场外业务与经纪业务相协同,自营类业务尤其是基于客户需求衍生出的自营业务明显提升了期货公司综合性业务收入。”王化栋说。
期货业面临转型升级机遇期
近年来,期货公司对资管、风险管理公司等创新业务进行了有益探索,过去行业存在的同质化经营窘境有所改善,但多元化经营格局尚未形成,期货公司资本实力弱,盈利能力差,缺乏核心竞争力等矛盾仍然存在。
随着外资设立、控股期货公司即将开闸,国内金融机构间的跨界竞争也愈演愈烈,期货公司已进入转型升级的关键时刻,推出更多创新业务,有利于期货公司立足自身、形成特色,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
银河期货总经理杨青认为,我国期货业目前的商业模式仍是以经纪业务为主,市场竞争主要依靠客户数量的增加和保证金规模的扩张。在这种模式下,期货业难以构建核心竞争力,大部分期货公司实力弱小,在跨行业竞争中有被边缘化的风险。
关于我国期货业在金融市场中的地位,横跨证券、期货两个行业的华鑫期货董事长、华鑫证券首席经济学家何晓斌最有发言权。他以体量为例说明:2018年末,期货总资产5150.62亿元,约为保险业的1/35,证券业的1/12;总收入274亿元,约为保险业的1/133,证券业的1/11;利润总额12.99亿元,约为保险业的1/100,证券业的1/60。
本文源自期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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