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的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按照自愿原则和社会公平原则,建立起的为保障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保具有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保障项目全面、待遇水平较高;社会保险是一种以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为基础的社会经济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随着社会发展,我国社保体系逐步完善。它是社会保障制度中最主要、最基础的部分。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部分。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具有强制性,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职工个人也有缴纳的义务。社会保险具有广覆盖、保基本的特征。社会保险可以在劳动者因年老或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后,帮助其解除经济上的后顾之忧,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同时,社会保险还可以通过积累基金,为离退休职工提供一定程度的生活保障,以解除其后顾之忧,有利于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一、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也是广大职工所关心的问题。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已覆盖全体城镇职工,并逐步扩大到农村。截至2012年底,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达5.87亿人,参保率为95.5%。
养老保险的主要功能是为保障老年生活提供稳定可靠的物质基础,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养老保险的保障对象主要是企业在职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只要在职时参加了社会保险,退休后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养老保险的基本条件:(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3)所在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根据我国现行制度规定,养老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三部分。
二、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受伤,导致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作用主要表现为:
1.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维护社会安定。由于劳动者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受伤致残,不仅会给其本人造成物质上的损失,而且会给家庭带来很大的精神负担和经济负担。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使受伤劳动者能够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最大限度地恢复和补偿其身体上或精神上的损失,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安定。
2.促进安全生产。工伤保险制度可对生产经营单位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如能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及时处理,就能避免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即女性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发生的各项检查费、接生费、住院费和药费由企业或个人承担,其余费用由国家或社会支付。
【提醒】女性职工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通常是工资的100%,即女职工产前工资为900元,产后工资为1000元,合计1200元。另外,还要根据不同地区规定提供产前检查费用、产假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