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四处求人了,我借了4次都成功了,感谢好分期借我15万9,额度还能循环使用……”这样的贷款广告,你最近在微信朋友圈看到过吗?
9月12日,一位北京市民向北京商报记者反馈,近期频繁在微信朋友圈刷到贷款广告,以一家名为好分期的贷款平台为例,其宣称年化利率10.95%-24%,最高可借20万元,最近已经有308人申请。
20万元的贷款额度,低至10.95%的贷款利率,对于不少手头渐紧的消费者来说,诱惑力着实不小,但也正如微信朋友圈广告页所提醒“贷款有风险、借款需谨慎”,那这家网贷平台是否真的靠谱?
直至北京商报记者对好分期平台进行亲测后,才发现平台的另一面。一是宣传与实际出入较大,贷款利率高至35.94%,已远超其宣称的10.95%-24%;二是信息保护藏忧,一键式捆绑个人信息授权,已涉及到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此外在贷款过程中,其多次推荐所谓的信用报告和超级会员,虽名为提额设置,但在消费者看来,实际也为贷款倒添了更高的成本……
贷款利率高至35.94%
“我最近也没有点过啥贷款申请,大数据这是怎么发现了我的‘穷’……”一位北京市民打趣的同时,更疑惑的是,这样一个被微信导流推荐的好分期贷款平台,是否靠谱?
对此,北京商报记者点击该市民发送过来的分享链接,进行了系列测评。
该条朋友圈分享链接页面显示,好分期为厦门好微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好微”)贷款产品,隶属于北京微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财科技”),其宣称不为大学生群体贷款,资金来源为重庆市黑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助贷机构为厦门好微。
从页面提示信息来看,北京商报记者仅需填写手机号、输入验证码,同意《注册服务协议》和《隐私协议》,便可测出个人贷款额度,最高可借20万元;不过,在进行系列操作后,页面并未给出额度,仅显示记者已经注册成功,紧接着又称需“激活App有望获得20万元额度,立刻下载领取”。
20万元的贷款额度,对不少急需资金的消费者来说诱惑力不小,但实际真是如此吗?北京商报记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多处出入。例如,记者下载好分期App,进一步勾选同意好分期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后,页面提示不再提示可借20万,而需本人上传身份证用于身份核验和借款评估,预估可借10.64万元。
然而,上传身份信息后,北京商报记者又被平台引导添加了银行卡号信息,进一步填写了学历、从事行业、工作岗位、月收入、婚姻状况、居住地址、通讯联系人等个人隐私信息。约一分钟后,北京商报记者收到了好分期发来的短信,被告知为平台的优质用户,并获得了1.2万元的贷款额度。
一顿操作猛如虎,最后下款1万2。从最初广告页的20万元到身份验证前的10.64万元再至实际下款1.2万元,好分期的这一波营销操作,引人费解。
然而,名不符实除了贷款额度外,还有其贷款利率。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平台首页并未明确披露贷款实际利率,而是需用户点击“去借款”,才会在还款计划中展示借款年化利率。以记者实测情况来看,好分期给出的1.2万元的贷款额度,预估由三湘银行发放,借款年化利率35.94%,且还列出了2462元的借款综合费用。
广告宣称20万贷款额度,被列为优质用户为何实际到账额度却仅有1.2万元?1.2万元的贷款,为何宣传24%以内实际贷款利率却高至35.94%?2462元的综合费用又是从何而来?对此,北京商报记者向好分期、微财科技以及预估放款方三湘银行进行采访求证,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应。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金天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按照最高法的司法解释,金融产品含利率、复利、罚息等在内的综合成本不应超过24%,在营销展示过程中不超过24%、实际利率达到接近36%的做法已经存在合规风险,其超过24%的部分利息难以得到司法支持。
“出现实际利率可能高于宣传利率的情形,侵犯了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也违反了金融营销宣传中的如实披露原则,在行业内利率普遍降至24%以下的大环境下,35.94%的贷款利率确实畸高。”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苏筱芮同样说道。
关于贷款产品利率水平和计算方式,实则监管方近两年已做出诸多规范和要求。例如,最高法对民间借贷利率保护利率设定为最高4倍LPR利率,另外,央行也明确要求金融机构要明示互联网贷款产品的年化利率。
“目前在实际贷款中,大部分平台综合息费基本已控制在年化24%以内,少部分在36%以内,但产品息费水平必须明示,给予借款人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评价道。
另在法律层面上,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进一步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好分期的宣传利率与实际利率不一致,从广告法上也可能构成虚假宣传。根据目前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最高不得超过LPR的4倍,35.94%的贷款利率属于畸高。在他看来,设置综合费用或是因为贷款平台需要从中赚取利润,如果平台各种综合费用和贷款利率加起来过高,使得贷款人的贷款成本过高,则可能被判定为不合规。
一键捆绑式授权存隐患
除了贷款利率出入较大,北京商报记者亲测过程中遇到的多处一键捆绑式授权,也引人费解。
例如,北京商报记者实测发现,“好分期”在申请借款的过程中,虽然贷款页面显示预付放款方为三湘银行,但实际却要同意勾选“全套借款协议”。
其中除三湘银行个人综合信息查询使用授权书、征信授权书、人脸信息处理授权书、个人借款合同之外,还要捆绑勾选厦门微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咨询服务合同、北京中保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委托担保合同及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
除此之外,全套借款协议中捆绑的协议还包括: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新网银行个人征信授权书、重庆市黑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个人征信查询使用报送授权书、朴道征信个人征信授权书以及北京微财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等,获取的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信息、金融信用信息等。
以新网银行个人征信授权书为例,其中提到该授权用途主要为审核本人贷款申请以及处理贷后管理事务、处理本人征信异议等。
为避免偶然性,北京商报记者另外还邀请了多位用户进行实测,但也遇到了同样的一键授权操作,贷款年化利率同样高至35.94%。
一键捆绑多家平台服务合同和信息授权,这一操作主要是何考虑?对于这一情况,微财科技同样未给出回应。
对此,于百程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贷款申请过程中的一键授权,往往会发生在一些助贷平台的协议中,因为最终的贷款机构是哪家可能具有不确定性。但此类做法也容易形成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诱导的风险提示明确提醒,一些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在开展相关业务或合作业务时,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比如以默认同意、概括授权等方式获取授权,侵害了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权。
“因此,在具体个人信息授权过程中,平台需要以合规为前提,进行明确提醒,细化授权内容,或者进行单独授权等,给予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于百程说道。
“正常来看,放款人如果仅为三湘银行,则借款人只需要向三湘银行授权开放必要的个人信息查询权限,”金天同样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一键捆绑”授权给多家机构的操作,既没有遵循最小化原则,同样存在合规性问题;如果三湘银行实际上并不掌握核心信贷环节,而将其外包给微财科技等互联网合作机构,还存在可能触犯助贷监管要求的其他情形。
苏筱芮则进一步指出,这其实也不符合“断直连”相关规范,在个人信息的采集、传输、共享方面存在漏洞。
实际上,个人信息保护法亦明文规定,如果个人信息提供给其他方,需要取得用户单独同意,不能一揽子捆绑同意。李亚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一键捆绑多家平台服务合同和信息授权,已经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存在用户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的风险。
关于该类行为的整治,李亚认为,“目前来看,单靠某一个部门的监管或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还远远不够,需要多方联动工信部、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治理,同时完善立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建立‘信息违规收集’黑名单企业库”。
强推信用报告惹争议
值得一提的是,在北京商报记者和多位用户实测过程中,好分期平台也曾多次向用户弹窗推荐信用报告和超级会员,虽名为提额设置,但在消费者看来,实际也为贷款倒添了更高的成本。
例如,北京商报记者在注册App和上传身份信息、等待额度审批多个环节中,均被平台弹窗推荐信用报告,另外点击首页“风险监测”“我的信用”等板块,再次被弹出“查看信用”的提示,平台多处提醒“信用查询,可助更快下款”以及“上传报告,可提高审核通过率”等信息。
但北京商报记者进一步点击发现,这一所谓的“个人风险报告”,需要用户单独付费29.9元。报告由天下信用提供,内容主要显示了用户的个人信息、手机号、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等,另外在报告综述中还展现了用户的存在风险项、天下分、履约信息、消费需求度以及公共信息、财富信息等。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报告与央行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有着本质的不同,根据天下信用客服告知,这一风险报告主要用于个人的简单了解,展现的更多是大数据信息。
但这也同样引发了消费者的质疑:“这样一份收费的大数据信息报告,为何频频在贷款过程中被强势推荐?若进行查询操作或者频繁点击查询,个人信息是否又会有泄露风险?”
对此,北京商报记者向好分期及微财科技采访,但未获得回应。另据公开资料显示,天下信用是鹏元征信有限公司建设的平台,主要提供个人数据报告查询、企业报告查询等服务。北京商报记者多次在好分期平台联系天下信用客服询问报告用途及收费是否合规,但对方同样未给出回应。
事实上,天下信用无法向用户提供征信报告,主要因为鹏元征信并不具备开展个人征信业务的资质。2020年12月30日,央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鹏元征信因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活动;企业征信机构任命高级管理人员未及时备案的违法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1917.55万元,并处罚款62万元,合计罚没1979.55万元。
李亚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为了规避法律,平台往往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有意隐瞒超高利率,变相加重贷款人的负担和成本。根据央行发布的《征信业务管理办法》要求,不得以“向信息主体收费”的形式采集信用信息,因此相关机构以信用报告的形式收取费用是不合规的。
“若平台后续还需继续为用户提供征信服务,必须取得央行下发的个人征信机构牌照,且不得因此向用户收取费用。”李亚说道。
腾讯广告:正联系广告主核查
虽然仅仅是一个贷款广告,但一系列顺势操作后,造成的结果却可能是伤“钱”又伤“个人信息”。“真是细思极恐!”被北京商报记者告知一系列风险后,前述北京市民感慨。
另据该北京市民反映,她近期其实并未有借贷需求,也未曾进行过贷款操作,但却频频在微信朋友圈刷到贷款广告,“本来想点击进去关闭,但发现越点击反而刷到的次数越频繁,我也是无奈了”。
此前,央行等7部门进一步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出开展营销宣传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使用互联网和移动终端。以弹出页面等形式开展营销的,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欺骗、误导用户点击金融产品营销内容。
对此,除了好分期,对于贷款广告展示平台的腾讯,北京商报记者也进行了采访。后者回应北京商报记者,朋友圈广告均带有清晰的“广告”标识,并设置了反馈与投诉入口。如用户收到不感兴趣的内容,可点击外层右上角“广告”进行反馈或关闭当前广告,平台会第一时间跟进处理并优化推荐内容。
另经核实,腾讯广告称,前述贷款平台在广告主资质及广告内容上,符合国家法律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另针对实际贷款利率与宣传利率不一致的情况,虽广告主实际经营行为不属于广告发布者的审核义务范围,但腾讯广告出于保护用户目的,正在积极联系广告主进行核查。腾讯广告将在能力范围内,全力协助用户维护自身权益。
除此之外,为了更好地规范广告主在投放后的经营行为,腾讯广告表示,已建立了《腾讯广告贷款行业违法处罚规则》,对广告主违规泄露消费者信息、落地页链接违规跳转、违规收取手续费等违规行为,腾讯广告均建立了封停、冻结账号等惩罚机制,从而更好地规范广告主经营行为。
对于后续贷款平台合规治理及推广营销,苏筱芮表示,后续,机构在金融营销宣传方面,应当强化相关的宣传规范并如实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各类监管要求的信息;在个人征信方面,需要遵循监管关于“断直连”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则需要认真倾听消费者反馈的相关问题,建立健全客户沟通机制,不断提升客户服务及体验水平。
对于好分期后续贷款产品及营销宣传,北京商报记者将持续跟进关注。
北京商报金融调查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