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在4月10日至19日期间发行2023年第一期和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最大发行总额为380亿元,武汉市民可前往17家承销银行认购。
财政部官网显示,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为380亿元。其中,第一期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3%,最大发行额为190亿元;第二期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3.12%,最大发行额为190亿元。
两期国债发行期为2023年4月10日至4月19日,2023年4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4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一期和第二期分别于2026年4月10日和2028年4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据了解,储蓄国债(电子式)是指财政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面向个人销售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国债。储蓄国债(电子式)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实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代销银行二级托管,付息、兑付全部由系统自动完成,投资者投资更加安全和方便。
另外,上述两期国债发行公告日至发行开始日前一日,如遇人民银行调整3年期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两期国债取消发行。发行期内,如遇人民银行调整3年期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两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未售出发行额度由财政部收回注销。
武汉17家银行可办理购买
记者从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微信公众号了解到,此次湖北省内共有17家银行机构承销2023储蓄式国债(电子式),武汉市民可携带身份证等有关资料前往购买。
这17家承销银行分别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邮储银行和汉口银行,这17家承销银行均可在营业网点柜台办理购买;其中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邮储银行8家承销银行还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办理购买;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汉口银行7家承销售银行还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理购买。
记者注意到,武汉金融机构已积极开展储蓄国债发行宣传,制作了“投资国债 安全理财”“购买国债 利国利民”等海报进行推广。需要提醒是,首次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需开立托管账户,投资者可到银行提前开立,节省购买时间。
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
两期国债发行期内不得提前兑取,发行期结束后可通过原承销银行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前兑取。投资者提前兑取两期国债时,承销银行按照从上一付息日(含)至提前兑取日(不含)的实际天数和以下执行利率向投资者计付利息。
具体而言,从2023年4月10日开始计算,持有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二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承销银行为投资者办理提前兑取,可按照提前兑取本金的1‰向投资者收取手续费。
长江日报记者陈小敏
【编辑:余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