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储值卡转换(办)
记账卡用户须知
为方便用户办理ETC储值卡转换(办)记账卡,现将办理事项告知如下:
一、转卡期限
2019年11月6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二、转换范围
原“三秦通”储值卡
三、工作流程
(一)原储值卡办理注销
(二)ETC记账卡办理
(三)储值卡余额退费登记
四、办理提供资料
ETC储值卡、原储值卡办理人有效证件、车主有效证件(车主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证件、车主为非个人的提供单位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代办人有效证件、车辆有效证件、银行卡。
注意事项:
1、原储值卡办理人与退费收款人不一致的,需提供情况说明或委托书。
2、办理ETC记账卡时需开车前往。
3、具体详询ETC发行服务热线029-96166
五、办理机构(网点)
(一)可同时办理储值卡注销、记账卡新办、退费登记的机构(网点)有:
1.原储值卡发行机构(原代办ETC储值卡的邮储银行、农业银行机构)
2.我省境内: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可办理ETC设备(OBU)网点(自2019年11月19日起至年底)
3.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ETC发行服务网点(ETC记账卡仅可以绑定的签约银行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华夏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二)仅能办理ETC记账卡,但不能办理储值卡注销和退费登记的机构(网点)有:
1.我省境内:农业银行(非代办ETC储值卡机构)、邮政储蓄银行(非代办ETC储值卡机构)、招商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西安银行所辖业务机构。
2.我省境内: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仅可线上申请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货车、专项作业车ETC业务
2019年11月1日起开始办理ETC(记账卡和OBU)业务。2020年1月1日起开始通行收费站ETC专用车道。
(二)原一型客车(8-9座)ETC记账卡类型用户,需携带相关证件进行信息更新升级;储值卡类型用户需转换(办)记账卡。
(三)自2019年12月1日起,我省对已发行的ETC储值卡停止提供充值服务,自2020年1月1日停止使用储值卡。
七、业务咨询服务平台
陕西ETC发行服务热线:029-96166、“三秦通”微信公众号。
陕西高速公路电子收费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5日
来源:三秦通
编辑:一棵嫩草丨校对:米多
审核:波澜不惊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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