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可以先办理失业登记,登记时表明自己有就业服务需求的,街道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会主动提供一系列服务,包括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职业培训信息、免费职业介绍、就业指导等等。
失业人员登记管理
(一)办理失业登记的市民可选择线上全流程办理,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i深圳”APP、“掌上12333”APP、“深圳人社”微信订阅号申办相关业务。
(二)失业登记实施全城通办,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到本市任一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失业登记。
暂时没工作
经济压力就来了
符合条件的小伙伴可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失业补助金
给自己的过渡期托托底
(一)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对尚未办理失业登记但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其他法定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先行发放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补助金
对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1.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同时,按照人社部3月下发的最新通知,对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发生的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延迟失业补助金的受理期限。
(三)申领方式
失业人员可通过以下渠道办理并查询失业保险待遇相关业务办理进度:
1.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网址:https://sipub.sz.gov.cn/hspms/);
2.“深圳人社”或“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指引:关注“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个人业务办理→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申请;
3.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链接:http://si.12333.gov.cn/);
4.“i深圳” APP:社保→个人业务办理→个人业务办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申请;
5.“粤省事”小程序:社保医保→失业业务→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申领;
6.社保自助服务终端;
7.全市各社保服务窗口。
俗话说,技多不压身,趁着“空窗期”参加技能提升培训,职场生涯更有竞争力!
失业人员可参加市、区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的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
01
根据《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深人社规〔2020〕12号),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免费参加市、区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的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公告详见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点击下方图片查看
失业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如果失业人员是通过自学或自费参加培训提升技能,取得我市补贴目录内相关证书后,还可以申领补贴。
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证书主要有以下五类:
1.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发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2022年度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共18项,详见附件1);
2.国家授权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我市企业、院校、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培训评价机构核发并经省或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详见附件2);
4.深圳市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5.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及承接其职能转移的行业组织核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相关人员请自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30069558324853442111763000 )申请补贴。全流程网办,无须递交纸质材料哦。
如有疑问,可致电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详询(83699610/83699603)。
厉兵秣马,修养身心后,是时候打起精神寻找下一份工作了!
求职服务指引
(一)失业人员登录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s://hrsspub.sz.gov.cn/ggjyfw/)可以进行岗位信息查询、参加网络招聘会。还可通过“深圳人社”微信订阅号(专题-就业求职)、i深圳app(专区服务-求职用工)、社保自助终端机,立即获取周边职位,实现就近就业。
(二)各区微信公众号或网站也会不时发布辖区内的各种招聘信息,记得留意哦!
如果你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还可以寻求针对性帮扶
就业困难人员帮扶
(一)认定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的“4050”(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以上)、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夫妻双方均失业且年龄都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上、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供养患有重大疾病的直系亲属、“零就业家庭”的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
(二)申请方式(自主申请)
1.网上办理。申请人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点击“在线办理”提出认定申请。
2.窗口办理。符合认定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到其户籍或居住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窗口提出认定申请,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完成审核认定流程。
(三)帮扶举措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实施分类帮扶,加强管理和服务——
社区劳动保障窗口对其开展政策宣讲、就业指导;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上述人员办理求职登记(失业登记)之日起开展就业指导,并在3个月内提供至少2次就业推荐;
对不挑不拣的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在30天内帮助实现就业;
对有培训意愿的,按规定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
对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意愿的,为其提供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并按规定落实创业资助、场租补贴、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相关补贴;
对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就业援助对象,根据其自身特点和实际困难,设计专门服务路径和援助措施,开展针对性的“一人一策”援助,尽可能提供上门服务。
相信也有不少小伙伴
心中有新的职业规划
但手里资金短缺
无法转变赛道、大干一番事业
深圳创业担保贷款帮你解决难题!
点击下方图片查看
除了贷款还有补贴,一次申请四项,叠加享受,减轻创业压力。
点击下方图片查看
看到这
估计有小伙伴想问了
我空有创业的激情
但不知道该从哪里入手,怎么办?
创业培训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字〔2022〕6号)规定,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失业人员去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创办企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特色创业实训和创业能力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实训)合格证书,可予以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或承办机构相应的创业培训补贴。即符合补贴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免费享受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或培训承办机构提供的创业培训服务。
最后,如果大家觉得离职时劳动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及时拨打人力资源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或在“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提交违法线索,市、区、街道劳动部门会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启动调解、劳动监察、仲裁等各种手段,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如需投诉举报,看这里
如需申请劳动仲裁,看这里
劳动者可通过“E仲裁服务平台”在网上提交仲裁申请。
登录方式:
1、关注“深圳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办事”—“掌上办事”—“E仲裁服务”;
2、下载“i深圳”APP,搜索“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选择业务类型。
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立案窗口信息
★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仲裁委员会因下设派出庭,具体管辖请致电各区仲裁委员会咨询。
暂时失业别气馁,说不定机遇正在下一个路口等着你呢!收下这份诚意满满的宝典,一起加油!来源:深圳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