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民生网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工作,日前,长沙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印发了《关于明确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认定有关事宜的通知》,同时全面优化升级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开辟业务办理“绿色通道”,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工伤保险待遇3个工作日内办结
对于已参保且被认定为工伤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优先办理费用核报,各项工伤保险待遇3个工作日内办结,为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等相关工作人员撑起工伤“保护伞”。
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1日办结
初次参保的建筑项目,如资料提供齐全,将压缩办结时限,录入系统、审核、打印出缴费通知单时长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对总部在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地区的项目施工单位,涉及单位公章的资料,可用电子扫描件代替。
工伤事故可多渠道申报
工伤事故备案和工伤认定材料可在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www.cs12333.com)平台提交,长沙市人社局二楼政务大厅3个业务窗口和河西市政务中心1个业务窗口均正常开放,保障工伤事故申报渠道畅通。
工伤保险业务办理“不见面
异地就医、非协议机构就医、统筹区外就医、辅助器具配置等备案审批业务,用人单位可邮寄或扫描、拍照相关资料发送指定邮箱申报,事后补办手续。
长期待遇资格认证业务,用人单位可通过邮寄或扫描、拍照《湖南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承诺书》至指定邮箱申报,事后补办手续。
工伤特殊门诊延期业务,用人单位可通过电话联系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工伤职工权益不受影响
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欠费期间工伤职工待遇不受影响。工伤医疗费用、一次性工伤待遇、定期待遇等业务,如非紧急需要,建议用人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延缓申请,个人权益不受影响;确需办理的,可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与办事人(单位)保持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