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丁倩
近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河南豫资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资芯鑫”)符合从事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业务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经省商务厅和省国税局审核,程序符合要求,对其从事融资租赁试点业务进行公示,如果公示期间无异议,豫资芯鑫将成为我省自贸区内首家自主审核认定的内资融资租赁企业。
据了解,内资融资租赁企业是指由中国境内企业或自然人依法设立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工商企业,原先由国家商务部和税务总局进行审核认定。2017年6月13日,国家商务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在辽宁等7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资租赁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后有原文附件),将注册在河南自贸试验区内的内资租赁企业融资租赁业务试点确认工作委托给省商务厅、省国税局,并于2017年6月15日起执行。
为推动内资租赁企业试点业务在河南的落地,2017年9月4日,省商务厅和国税局联合发布了《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资租赁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商流通〔2017〕63号),对河南自贸区内资租赁企业申请试点资格的条件与程序予以了明确。
记者查询工商信息获悉,河南豫资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在河南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注册资本15.38亿元,原系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后经增资引入新股东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也由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25号变更为河南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并于2017年6月30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河南豫资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可谓是“春江水暖鸭先知”,对政策的把握十分精准到位。前脚国家将内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试点确认权下放到省商务厅、省国税局,后脚就完成了增资扩股与工商注册地变更,成为符合试点申请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如果公示内无异议,其将成为河南内资融资租赁行业的“吃螃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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