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4日讯(记者 郑涛)日常生活中,人们在换手机新号码、停用旧号码时,须注意原手机号注册登录的淘宝、京东等购物平台账号或微信钱包捆绑了银行卡的要卸载清结,以防产生不测。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盗窃前手机号主京东APP账号资金案件,颇值得大家留意。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10月份,被告人简某某办理了新的手机号码,该卡原为被害人张某使用,简某某在使用该卡注册登录京东APP时,发现其账号捆绑了银行卡。2019年10月份至2020年4月份期间,简某某通过该京东APP账号陆续从账户绑定的银行卡内通过消费、转账的方式窃取张某银行卡内人民币共计59569.11元。2020年7月9日,被告人简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其家属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张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简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简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认罚,系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其主动向被害人退赔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简某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适用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可宣告缓刑。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赫山区法院予以采纳。
据此,赫山区法院以被告人简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