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违规案件频发,监管重拳出击。
撰文 | 里奥
出品 | 支付百科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赵莹莹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违规办理信用卡负有责任,对赵莹莹作出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7年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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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发卡、POS机套现
「支付百科」通过裁判文书网了解到,其实,赵莹莹早在2020年就接受了法院判审判。
根据裁判文书显示,2016年6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赵某在担任中国建设银行大庆分行信用卡中心业务员期间,与被告人武某共谋为他人违规办理信用卡,并收取好处费。
期间,指使张某等人宣传发展客户,并伪造银行印章的方式制作假银行流水,再将资料提交到信用卡审批系统,由赵莹莹完成信用卡的审批。
发卡后,最终由武某通过以刷POS机的方式将好处费套现,收取信用卡额度的20%-30%的好处费。通过上述方式,二人共计收取好处费人民币343.29万元。
最终,赵莹莹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同时,法院将违法所得343.29万元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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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违规案件频发
发生如此严重的事件,建设银行大庆分行理应加强管理,规范信用卡业务。可是在7月末,建设银行大庆分行相关负责人又因信用卡业务违规也遭到银保监会警告。
此外,该行在2021年,还因授信部审慎,被银保监会罚款90万。
事实上,近来银行内部人员利用信用卡牟利的事件频繁发生,监管部门对相关违法行为重拳出击。
较早之前,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银行卡中心也出现过相同的案件。当时,业务经理符某、胡某在职期间,利用审批信用卡的便利条件,为代办卡中介违规审批信用卡,并按照授信额度的5%收取好处费。除为持卡人申办信用卡牟利外,还利用手中的POS机为信用卡持卡人提供养卡和套现服务牟利。最终被执法机关逮捕。
此外,前几日,中国银保监会忻州银保监分局公布也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中国农业银行忻州分行因违规办理信用卡被处罚30万,同时相关责任人郝振东被禁止3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更早之前,河南银保监局发布的通报显示,中国农业银行河南漯河分行因透支信用卡资金流入房地产,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25万元,一名责任人也被处罚。
可以预计,随着信用卡新规的正式发布,未来一段时间监管和银行会继续加大对信用卡业务违规的管控力度,同时,银行也应加强对相关负责人及员工的管理,防止“监守自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