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自从颁布以来,历经多时,如今又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
所谓资管新规,内容庞大而复杂。不过 ,业内主要关心的点,在于通道产品如何进行过渡。
所谓通道产品,指的是银行因为出表问题,向信托、券商资管等进行资产和资金的投放。主要流程,就是由信托和券商发起产品,底层资产是银行出,资金也是。表面上看,银行买了一只券商的定向资管或者信托计划,但实际上,银行走了一次内循环。
这样做的好处多多。银行可以把资产挪到表外,即符合监管标准,且同时又进行放自己的贷,有息差可以吃。所付出的成本,仅仅是通道费。券商和信托可以扩充自己的管理规模,虽然通道费率一点点,但蚊子肉好歹也是肉啊。
久而久之,券商和信托的资产管理规模空前壮大。业界称为影子银行,其实并不准确,应该叫银行的影子更为恰当。
只不过,这样做的问题也非常大。因为实际风险和工作,比如资产的放贷、尽调等都由银行完成,因此银行该承受风险。不过,产品主体又是券商和信托,按照法律应该是由这两家企业来承担。
脑阔大的事情来了,如果一个通道业务的偿债人发生风险,即还不出钱,银行应该找谁说理去。按照法律,券商和信托该向银行赔付本息,但两家企业可以说这是通道业务,然后拿出抽屉协议。好了,抽屉协议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这不是开玩笑啊,实际上还真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有鉴于此,银行出版了资管新规,就该事项做出了新老划段。就是以一个时间为节点,在此之前券商和信托不用承担责任,在此之后券商和信托需要承担责任。
因此,券商和信托这两年开始进行了转型。券商向资本中介业务转型,即拿出自有资金作为杠杆来撬动股市,产品涵盖了融资融券、股权质押、买入返售等。信托向主动管理转型,继续向三四线城市下沉找资产,做配套融资。
不过,这个过程中券商的转型已经出现了不少雷,看看今年证监会的处罚公告就知道。信托如履薄冰,一个项目不仅要担心会不会募集完成,还要担心投后管理有没有雷爆出。总体来看,信托比券商好一些,因为很多大型券商都出现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