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左燕燕)据房山法院6日消息,3月5日,司法鉴定人肖某对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中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鉴定书“云出庭”作证,为原、被告对笔迹鉴定存有的异议接受质询。据了解,这是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首例鉴定人“云出庭”案件。
庭审现场。法院供图
此案中,A银行起诉称,被告赵某于2011年2月申领了一张信用卡,并于次月1日激活使用,截至2017年10月10日,欠款8163.5元。现A银行要求赵某偿还欠款。
被告赵某辩称,他没有办理过该银行的信用卡,更不知道该卡的存在,何谈消费。而且他从未在北京市房山区工作过。
审判长蒲延红经过审查发现,由赵某填写的这份信用卡申请表“漏洞百出”。申请表上的“联系人信息”填写的是“田某”,虽然表中的联系电话成了空号,但预留电子信箱地址中QQ号的所有人也是田某。
法官介绍,赵某回想起2011年初其在北京市海淀区某医院住院期间,其外甥女田某曾到医院探望,有可能是那时其外甥女盗用了他的身份信息。为了证明信用卡申请表信息并非本人填写,赵某针对签署笔迹做了司法鉴定。
京司民鉴【2019】文鉴字第XXX号鉴定意见书的鉴定意见写到:检材(申请表)上“赵某”签名与样本上赵某签名不是同一人所写。鉴定人肖某经被告申请和法庭准许,通过“云庭审”出庭接受了询问,“我是北京某司法鉴定所鉴定人肖某,赵某的笔迹鉴定申请以及其提供的样本符合鉴定条件,我所出具的鉴定结论有充分的依据。”经过两个小时,庭审结束。
审判长蒲延红表示,深入推进在线诉讼模式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举措,在线开展司法鉴定人“云出庭”更是解决证据问题的新手段,保障了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的权利,有助于在庭审过程中给予诉讼当事人解疑释惑,确保体现司法公正与效率。据悉,此案将择期宣判。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