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银行利率下调,很多民众纷纷预约提前还贷。近日,有网友在问政平台投诉:“为什么中国农业银行(济宁任城区) 办理提前还贷不能选择缩短期限,只能强制性减少月供!
1、百姓贷款买房 无法左右贷款的利率,银行涨息到5.6多 也只能接受,但是现在国家降息政策已经落实,我朋友在【交通银行】办理房贷贷的款,就可以自愿选择(减少月供)或(缩短年限),但是中国农业银行为什么办理提前还款时 系统不支持(缩短年限)?提交不上申请,只能被动选择(减少月供),就是因为这种方式银行能多赚点钱吗? 这种霸王条款合理吗?合法吗?”
据了解,贷款合同上面有明确对提前还贷的规定,用户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银行若拒绝提前还贷,可以向总行进行投诉,如果总行不进行处理,也可以向银保监会投诉。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章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客户提出需求银行是不能拒绝的,否则也可以投诉。
据投诉,该网友无法在中国农业银行(济宁任城区) 办理提前还款,不知是该银行系统问题或是确实存在霸王条款,我们不得而知,也期待相关监管部门能够重视百姓问题,给与群众一个合理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