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尚无烟煤4月25日早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浦鑫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永福与中煤科工于4月订立融资租赁协议,据此,中煤科工同意按照贵州浦鑫及贵州永福作出之指示购买有关煤业机器及设备,而中煤科工同意向贵州浦鑫及贵州永福出租有关煤业机器及设备,租金总额3326.22万元,为期36个月。
贵州浦鑫、贵州永福及中煤科工与中煤科工(上海)及北京禾满分别订立买卖协议,据此,中煤科工同意按照贵州浦鑫及贵州永福作出之指示向中煤科工(上海)及北京禾满购买有关煤业机器及设备总代价为人民币3010.77万元(含税)。此外,贵州永福与中煤科工订立顾问协议,贵州永福同意委聘中煤科工提供有关融资租赁安排之若干顾问服务,服务费为135.48万元。
同日,贵州浦鑫已签立股份质押协议,而李非列及其若干联系人已签立公司担保及个人担保,并以中煤科工为受益人,借以担保融资租赁协议下有关集团公司III向中煤科工承担的履行偿付债务的义务(其中包括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