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及刑事法律,致使集资参与人蒙受严重损失,在此提醒您特别警惕以下以“投资”“理财”项目为幌子的非法集资情形:
一、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二、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三、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四、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五、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六、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七、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八、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九、“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十、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安全提示
购买金融产品要选择银行、保险等正规渠道,并做到“三不”“三查”:
不与银行保险机构从业人员个人私自进行以下行为:
一、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
二、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三、不被从业人员个人的甜言蜜语、小礼品诱惑
购买保险产品时,要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网站查询以下信息:
一、查人员,确保人员官方指派
二、查产品,确保产品合法合规
三、查单证,确保单证真实齐全
来源 | 打击非法集资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