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ST安信(600816.SH)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银保监局”)出具的《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内容显示,2020年至2022年6月,安信信托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监管要求。安信信托控股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之杰”)不符合《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监管要求,未落实上海银保监局监管意见,未按公司章程、恢复与处置计划,履行股东资本补充的承诺和义务。
上海银保监局表示,安信信托及国之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信托公司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第十六条,《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三十七条等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六十六条等相关规定,上海银保监局决定采取以下审慎监管强制措施:
一、责令安信信托控股股东国之杰自收到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转让持有的安信信托全部股权;
二、限制国之杰参与安信信托经营管理的相关权利,包括股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等。
同日,ST安信公告,为推动公司风险化解方案顺利完成,2022年8月30日,国之杰分别和上海砥安、中国银行股份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向上海砥安转让公司57654310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54%;向中国银行转让公司27345689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国之杰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0.61%减少至35.07%。
业绩方面,根据ST安信发布的半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668.68万元,同比减少76.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6亿元,同比增长22.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67.61亿元,比上年度末减少1.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36亿元,比上年度末减少354.97%。
对于净资产为负数,公司表示主要系上半年对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债务本金44.5亿元负债计提利息及对败诉案件计提违约金等形成本期亏损约7.7亿元,同时公司运营及计提减值准备等形成本期亏损约1.1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