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纪委对4起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典型问题作出通报,分别是:
1.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宁都县委原书记王四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8年,王四华在年节期间先后多次违规收受干部下属和私营企业主所送“红包”礼金、冬虫夏草、茅台酒等节礼。王四华还存在非法收受翡翠手镯、金条等贵重物品以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九江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古小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9年,古小平在担任瑞昌市委书记、九江市政协副主席、九江市政协副厅级干部期间,先后多次违规收受干部下属和私营企业主所送“红包”礼金、紫砂壶、燕窝、冬虫夏草、年份茅台酒等节礼。古小平还存在非法收受红木家具、金条,利用职权非法侵占瓷瓶等贵重物品以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主任胡高平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8年,胡高平在担任新余市委常委、副市长,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书记、主任期间,先后多次违规收受干部下属和私营企业主所送的“红包”礼金。胡高平还存在非法收受金条等贵重物品以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姚迪明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8年,姚迪明在年节期间先后多次违规收受干部下属所送购物卡、提货券、加油卡等节礼。姚迪明还存在非法收受高尔夫球场会员卡、钻戒、手表、翡翠吊坠等贵重物品以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江西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