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大爷今年已年过九十,无妻无子女的他,只有一套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上的旧房。为置换一套新房用于养老,潘大爷委托侄孙女陈女士及其丈夫丁先生出售该房屋,眼看二人人品不错,潘大爷后续还与他们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不料,房子出售后,陈女士、丁先生二人却态度大变,不仅擅自从潘大爷账户转走167.5万元房款,而且对老人不闻不问。无处安身的潘大爷将二人起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近日,“寒心”的潘大爷终于盼来这份“暖心”判决书: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对这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作出了一审判决,解除原、被告双方的遗赠扶养关系,且陈女士、丁先生归还潘大爷167.5万元。
寒心!
九旬老人竟然无处安身
年过九旬的潘大爷无妻无子女,而且年老体弱,于是想置换一套房屋用来养老。但是,买卖房屋事宜繁琐,他就委托侄孙女陈女士及丈夫丁先生来操办,两人忙前忙后十分热心,潘大爷也日渐对两人产生不少信任。2019年7月14日,潘大爷干脆与陈女士、丁先生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双方约定,潘大爷的生活起居全部由两人照顾,等潘大爷百年之后财产归陈女士、丁先生拥有。但是没想到,协议签订不久,两人就对潘大爷不闻不问,还把167.5万元的房款转走了。就这样,潘大爷陷入了“房财两空”的两难境地。
潘大爷表示,房款被转走之后,自己已没有地方落脚,于是只能暂住其他亲戚家。在此期间,陈女士、丁先生继续对他置之不理,就连自己两次生病住院,他们也漠不关心。二人不履行赡养义务,明显违背了协议约定,且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潘大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女士、丁先生归还167.5万元,并且解除双方的遗赠扶养关系。
暖心!
老年人权益终得到保障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女士、丁先生未能按照潘大爷的意愿购置房屋和改善居住条件,导致潘大爷无房可住,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老人的合法权益,故对潘大爷要求撤销赠与,并要求两被告返还167.5万元房款的诉请予以支持。
同时,双方虽签署了遗赠扶养协议,但陈女士、丁先生并没有按约关心、照顾潘大爷。现在双方产生了矛盾与不愉快,彼此之间已经产生了芥蒂,如果继续勉强维持双方的遗赠扶养关系,显然已经不能给潘大爷带来“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的状态,也无法让老人安享晚年的生活,故为了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判决解除遗赠扶养关系。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案件主审法官胡雪梅表示,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通过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来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不过,在司法实践中,由此也产生了一些纠纷。本案中,潘大爷与陈女士、丁先生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但是两名被告并没有履行扶养的义务,使潘大爷生活失去了保障,明显违背了协议约定且侵犯了老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老年人在遇到纠纷时,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也将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
来源:上海浦东法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田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