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露露商标纠纷或将通过沟通得到解决。
2月1日晚间,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露露”)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则声明,介绍汕头露露和承德露露(000848.SZ)自2015年以来因商标纠纷而相互发起的系列诉讼,以及近期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中一起诉讼的判决情况。
汕头露露微信公众号声明
汕头露露称,马拉松式的诉讼严重伤害了露露品牌。南北露露历史上曾经是一家人,露露南方公司愿意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期待共同做大做强露露品牌。
对于汕头露露的喊话,截至红星资本局发稿,承德露露方面尚无公开回应。
汕头露露喊话愿沟通
2月1日,汕头露露在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马拉松式的诉讼严重伤害了露露品牌》(以下简称“声明”)。其中提到,从2015年以来连绵不断的马拉松式的诉讼,消耗了双方的时间和精力,背离了露露品牌创始人和所有露露人、众多相关方面的初衷,也对露露品牌造成了严重损害。
汕头露露向承德露露喊话称,“我们衷心希望所有露露人能够共同努力,将露露品牌打造成一个百年民族品牌,也始终抱有最大的诚意,愿意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期待共同做大做强露露品牌。”
承德露露与汕头露露纠纷的焦点是2001年12月签署的《备忘录》和2002年3月签署的《补充备忘录》。
汕头露露在声明中指出,《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由露露集团、承德露露、汕头露露、飞达公司相关四方签署,就汕头露露对“露露”相关的商标、专利和字号的使用、产品和销售市场划分以及使用费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约定。
其中规定,汕头露露公司继续有偿使用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使用权在任何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转让的情况下仍然有效。
此后,上述备忘录持续被细化和明确,规定汕头露露负责广东、福建、广西等南方八省(区)生产和销售马口铁三片罐装型“露露”牌系列饮料,汕头露露独家生产和销售“露露”牌复合纸软包装饮料产品,供应全国市场,并可根据发展需要,利用承德露露在北方的销售渠道和优势加强该产品在北方市场的销售。
承德露露管理层认为《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的内容,损害了承德露露享有的“露露”系列注册商标和杏仁露制作方法专利技术等核心知识产权的完整性,分割了承德露露的零售市场统一性和完整性,限制了承德露露复合纸软包装“露露”牌杏仁露的生产权。
汕头露露则在声明中称,《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保护了承德露露的利益。历史上汕头露露和承德露露分别经营着“露露”杏仁露的南方和北方市场,两份备忘录协议的签署,保证汕头露露退出承德露露主体,又避免汕头露露退出后对承德露露构成市场竞争。
承德露露依靠协议得以独享露露杏仁露的成熟市场,而汕头露露则被限制在很难开拓的南方八省市场,主要依靠为承德露露委托加工杏仁露来维持生存,几乎成为其“代工车间”。汕头露露拥有独家生产权的利乐纸盒装露露杏仁露,由于全国市场委托给承德露露代为销售,实际上受到承德露露的有意压制,在北方市场所占份额只有承德露露自己生产的马口铁罐装露露的零头。
马拉松式诉讼
汕头露露在声明中指出,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由于承德露露管理层发生重大变更,新的管理层上任后,频繁对汕头露露发起诉讼。汕头露露也对承德露露进行反诉。
2015年6月,承德露露向承德市双桥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违法无效。该案因管辖权异议一审、二审、再审,但在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前,2017年12月,承德露露撤诉。
2017年8月,承德露露向北京知识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汕头露露侵犯了自己的三项外观设计专利。同年10月,汕头露露就这三项外观设计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2018年4月,专利复审委员会最终宣告这三项外观设计专利无效,2018年6月承德露露的诉讼请求被北京知识法院驳回。
2018年2月,承德露露向北京知识法院起诉汕头露露侵犯商标权,随后承德露露又撤诉,2020年7月北京知识法院裁决准许撤诉。
自2017年10月起,承德露露向30多家超市及总部发送律师函,要求商家下架汕头露露的露露牌杏仁露产品,2017年11月起,多家超市向汕头露露发送告知函,下架了汕头露露的产品。2018年1月,承德露露举报汕头露露经销商侵犯商标权,2018年5月,河北迁安市市监局对汕头露露的经销商做出行政处罚书。
2018年7月,汕头露露在汕头市金平区起诉承德露露,要求承德露露继续履行《备忘录》《补充备忘录》约定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义务。汕头市金平区法院在2019年5月做出一审判决,认为《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有效;承德露露应继续履行《备忘录》及《补充备忘录》中约定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义务;停止阻碍和干扰汕头露露依据《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而使用相关被许可商标的行为。
承德露露不服汕头金平区法院的一审判决,向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在2019年12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承德露露依然不认可终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二十年前是一家
频繁对簿公堂的南北两家露露,二十年前曾是一家人。
露露集团是河北承德当地的一家国营企业,主要生产和销售杏仁露植物蛋白质饮料。据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5民终713号民事判决书查明事实,露露集团系“露露”注册商标和相关专利技术的原始权利人。
1996年,露露集团与飞达公司合资成立汕头露露,双方各自持股约51%和49%。1997年,承德露露成立,露露集团将持有的51%的汕头露露股份转让给承德露露,承德露露成为汕头露露的控股股东。
2000年,汕头露露引入利乐新型包装生产线,出现重大亏损。为了不影响上市公司财报,2001年,露露集团、承德露露和香港飞达同意,由露露集团向承德露露回购汕头露露的股份,将汕头露露从上市公司体系中剥离。
2001年,汕头露露进行重组,露露集团因自身的资金问题未对汕头露露追加投资,露露集团对汕头露露的持股比例降为15%,香港飞达对汕头露露的持股比例升为85%。
2006年,露露集团进行改制,国有资本退出,露露集团不再控股承德露露。经过股改的承德露露,其控股股东变为了万向三农集团。至此,南北两大露露在股权上再无交集。
2006年11月和2006年12月,露露集团与承德露露签订了《无形资产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约定露露集团将“露露”产品相关的商标、专利、域名、企业及商品条形码等无形资产作价3.01亿元转让给承德露露。
2012年9月,林唯义经司法拍卖竞买得露露集团持有的汕头露露15%的股份。香港飞达系合伙企业,合伙人为杨小燕、林维义夫妻。至此,香港飞达完全控制汕头露露。
错过行业高速增长期
汕头露露在声明中提到,从2015年以来连绵不断的马拉松式的诉讼,消耗了双方的时间和精力,背离了露露品牌创始人和所有露露人、众多相关方面的初衷,也对露露品牌造成了严重损害。
这并非空穴来风。据承德露露财报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9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7.06亿元、25.21亿元、21.12亿元、21.22亿元、22.5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63亿元、4.5亿元、4.14亿元、4.13亿元、4.65亿元。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同比下降22.11%,净利润同比下降17.25%。
可以看出,在植物蛋白饮料的高速增长期,承德露露的业绩却一路下滑,直到2019年才重返2015年巅峰时期,但2020年又遭重创。
承德露露只有露露杏仁露这一个大单品,品牌老化、产品老化也是限制其发展的重要原因。2015-2018年,露露杏仁露销量分别为33.36万吨、30.82万吨、24.16万吨、21.33万吨,连续四年下滑。2019年销量有所回升,但也仅为22.36万吨。
而六个核桃的母公司养元饮品(603156.SH),其营收是承德露露的3倍,净利润是承德露露的5倍以上。2015年-2019年,养元饮品的营收分别为91.17亿元、89亿元、77.41亿元、81.44亿元、74.5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6.2亿元、27.41亿元、23.1亿元、28.37亿元、26.95亿元。
资本市场表现方面,2015年6月承德露露股价登顶16.7元/股,此后一路下跌。截至2月4日,承德露露收报6.21元/股,股价仅为发起诉讼时的37%。养元饮品收报22.69元/股,是承德露露的3.65倍。
红星新闻记者 吴丹若
编辑 白兆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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