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融媒体中心消息 每年三四月份都是人才招聘的高峰期,入职后社保缴纳也是很多求职者关心的问题。记者从区人力社保局了解到,试用期要不要缴纳社保、工作发生变动时如何保证社保不断缴、社保跨省转移需要注意哪些情况等是大家经常咨询的问题,本期“顺义人社说”针对上述问题,结合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提前与单位沟通,确保社保别断缴】
换工作时社保缴纳的连续性尤为重要,离职前要特别关注原单位缴纳社保(社保减员)的月份,确保与在新单位缴纳社保(社保增员)的月份要衔接上。通俗来说,在上一家单位做社保减员的当月,新单位要做社保增员。
遇到社保断缴该怎么办?
根据相关政策,在职期间,因为用人单位漏缴、错缴等原因导致职工社保断缴的,需要由用人单位出具相关资料向社保经办部门(区社保中心)提出补缴申请,然后通过用人单位补缴,咨询电话:010-89445442。用人单位补缴过程中产生滞纳金,需要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是因为离职、换工作等个人原因导致社保断缴的,个人无法办理补缴。
注意:任何机构提出的社保“代缴”“挂靠”都是违法的!
如果已经离职又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接续缴纳社保该怎么办?
您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到户籍所在地参加社保,这样也能让自己的社保不间断。就本市居民来说,如果是本区城镇户口,需要携带个人人事档案到区公服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10-89456265。如果您是本区农业户口,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各街镇社保所(市民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如下。
【试用期也要缴纳社保】
“试用期不用缴社保”这种说法是违反规定的,试用期一旦出了工伤问题,不仅职工的利益受损,用人单位也要为自己“省小钱”的行为买单。依照相关政策,用人单位需要自建立劳动关系30日之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因此,职工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其缴纳社保。
【跨省换工作,社保别着急转】
哪些情况建议尽快办理社保跨省转移?
1.已经确定退休待遇领取地,之后不再变动的;
2.马上快到退休年龄,准备办理退休手续的。
具体来说,如果职工即将退休,在参保地达到领取条件,可以将分散在各地的社保缴费记录一并归集,累计缴纳年限。比如职工张某在河北工作5年,在上海工作2年, 在北京工作11年,在到达退休年龄时,满足在北京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就可以在退休前将河北与上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北京。
哪些情况不建议立刻办理社保跨省转移?
如果目前还尚未确定以后是否还会换城市工作,且离退休尚早,不建议频繁地转移社保关系,以免在转移的过程中因为某个环节的失误,导致社保缴纳记录出现异常,损害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