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意向承销类会员(信托公司类)参与承销业务市场评价结果的公告》。内容显示,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等6家信托公司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信托公司类)资格,即这6家信托公司可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是我国债务资本市场中最重要的产品之一,以往一直是由银行和券商进行承销,信托公司此前基本未参与其中。
2017年9月7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启动意向承销类会员(信托公司类)参与承销业务市场评价工作,明确表示信托公司经市场评价获得承销业务资格的,可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
今年4月17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显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等6家信托公司获准可开展相关业务,成为首批获得非金融债承销商资格的信托公司。
截至目前,已有12家信托公司获得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信托公司类)资格。信托公司也积极参与到这一业务中来。例如,作为首批获得资格的信托公司之一,今年11月份,中信信托承销的首单ABN(资产支持票据)项目已经落地。
此前,有业内人士接受每经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有几家信托公司欲转型做发行ABN信托产品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毕竟这是信托公司转型方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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