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白宫。图/unsplash
拜登政府于2021年1月27日发布《应对国内外气候危机的行政命令》。
在外交政策层面,该行政命令提出的主要行动包括:推动美国的气候外交,重塑美国的气候治理领导力;将气候问题置于对外发展援助的中心位置,提出制定气候融资计划,促使资本流向应对气候变化的领域,增加“气候友好投资”,远离“高碳投资”;将气候政策与贸易政策相结合,考虑对高碳产品征收碳关税。
美国国务卿布林肯在国会听证会上明确表示,拜登政府将会推动国际金融机构停止为新的化石燃料项目提供资金,并对中国通过大规模“一带一路”建设而资助化石燃料能源项目表示谴责。
在美国国会两党依然存在严重分歧的情况下,拜登政府要将气候政策转化为立法困难重重,但仍可以通过“全政府”方式实施其气候新政。
拜登于2020年4月就曾在《外交事务》杂志撰文指出,美国必须带领世界应对气候变化,并承诺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以确保美国在走上清洁能源经济的道路时,不会与其他国家相比处于竞争劣势——这包括阻止中国通过“一带一路”倡议建设资助化石燃料能源项目、将污染外包给其他国家。
拜登正式就任后签署的一系列行政令,彰显出其重塑美国气候治理领导权的决心,以及中美两国在气候治理领导权领域存在竞争。
因此,拜登政府召集各国建立“统一战线”,提升全球气候行动力度,并借应对气候变化之名而打压我国“一带一路”投资项目,存在较高的可能性。
拜登在竞选期间发布的《清洁能源未来和环境正义计划》中明确提出,将阻止中国补贴煤炭出口项目,要求中国在“一带一路”基础设施项目中遵守高环境标准。
若拜登政府将《清洁能源未来和环境正义计划》转化为气候政策或立法,则可能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与其他西方国家联合起来,在国际合作领域制定更高的环境标准;以高环境标准项目为由打压“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涉华煤电投资;修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区域开发银行中相关条款以排除高碳项目;根据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承诺制定双边贸易协议等。
针对上述潜在威胁,我国需要提前谋划,主动应对。
首先,在国际气候治理进程中,我国需要继续积极参与并贡献中国方案。美国针对“一带一路”倡议进行无端指责,背后原因在于美国担心这些倡议让中国获得越来越大的国际影响力,这是将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作为打压中国的幌子。
对此,我国更应当坚持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扩大国际影响力,并为国际气候治理贡献中国方案。我国可以以应对气候变化与基础设施建设为契机,推动中国与周边地区以及欧洲国家进行绿色合作,可以与西方合作在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中加大气候友好型投资。
其次,在国际合作项目的环境、科技等标准方面,我国需要积极掌握话语权。即使拜登政府积极推动远离高碳投资的气候政策,国际标准和规则的制定仍需要经历一系列谈判、磋商和其他复杂程序。我国可以在国际气候治理进程中寻求主导地位,以我为主提出新的环境、科技的合作标准和重点领域。
拜登。图/新华社
对此,我国应加强碳中和领域的科学研究,基于科技可行性而提出环境、科技方面的合作标准,指出技术障碍与成本;并在国际气候治理进程以及标准、规则制定中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对于美国提出的一些不适合发展中国家发展现状的标准和方案及时提出反对。
再次,在投资项目中,我国需要持续增加清洁能源项目比例并严格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我国可以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持续增加清洁能源项目的资源投入,适度减少重化工和煤电厂投资比重。目前,我国“一带一路”清洁能源投资处于增长趋势。2020年,可再生能源首次占到200亿美元能源投资的大部分。中国参与绿色投资的比例越大,美国寻求参与和进行无端指责的空间就越缩减。且从总体来看,可再生能源电力已经在价格上比燃煤电力更具竞争力。
同时,“一带一路”项目可能会造成一些环境影响,如果不妥善解决相应环境问题,可能将带来监管和声誉风险。为保护东道国的生态环境,规避海外投资的环境风险,我国投资方需要在中方参与的投资项目中,执行不低于我国国内要求的环境影响评价。
文 |曹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编辑 | 张笑缘
校对 |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