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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909 公司简称:华安证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因公司于2020年3月发行的A股可转债已于2020年9月18日进入转股期,A股股东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公司的总股本目前尚无法确定。若按照公司2020年末总股本3,621,044,701股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34,525,364.12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4.27%,占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57.62%。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本公司以客户为中心,向个人、机构及产业客户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从事一、二级市场证券投资、交易,以获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等。具体业务模块如下:

财富管理业务:向零售及高净值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和投资解决方案,包括证券及期货经纪服务、资产管理服务(涵盖集合资产管理、单一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公募基金管理等)、投资顾问服务、金融产品销售以及融资融券服务。

产业客户业务:为企业提供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发行与承销、企业重组改制、兼并收购财务顾问、资产证券化等服务,通过私募股权基金、另类投资、股票质押等渠道提供融资服务,通过全资子公司华安期货提供仓单质押、基差贸易等服务。

机构客户业务:向公募、私募基金等各类机构投资者提供研究、专业交易系统、极速交易通道、券商结算、流动性服务等,亦提供金融产品销售、融资融券、场外衍生品、交易策略咨询、投资顾问、产品托管及其他增值服务等。

投资交易业务:以自有资金开展权益类证券、固定收益类证券、大宗商品以及相关证券衍生产品的投资交易,开展场内做市业务。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证券市场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融通资本、资本定价与资产配置等功能。证券市场与实体经济紧密依存,对于引导储蓄转化为社会投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中国资本市场建立30周年。证券业伴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从无到有,从不成熟到逐步健全机制、能力,目前已经实现了规范稳健发展、规模实力和盈利水平大幅提升,进入了落实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对外开放的新阶段。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健全金融机构治理、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要强化普惠金融服务,加大对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的金融支持。未来证券公司将继续不断优化服务结构、提升能力和质量,着力畅通资本、科技和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着力为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增长提供更高质量、更加精准的投融资解决方案。

受实体经济运行周期性特点的影响,证券市场有较为明显的周期性特征。随着注册制实施、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快速推进,市场活力被有效激发,证券行业整体经营环境显著回暖,未来全面注册制的落地将为证券行业新一轮上升周期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2020年,公司各项经营指标稳中有进,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的未经审计的2020年证券公司经营数据,公司主要业务指标多数进入行业前三分之一位次,部分业务进入行业前四分之一位次,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已于2020年5月兑付了当期利息,2018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已于2020年8月兑付了当期利息,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20年10月兑付了当期利息。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5月11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15华安02、18华证01与华安转债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报告于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评级报告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AA+级调整为AAA级,评级结果的含义为“债务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评级展望为“稳定”,“15华安02”和“18华证01”的信用等级由AA+级调整至AAA级,评级结果的含义为“债券的偿付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评级结果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此次评级变化对投资者适当性无影响。

2020年8月14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20华安G1评级报告,评级报告于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20华安G1”的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结果的含义为“债券的偿付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评级结果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2020年11月19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20华安G2评级报告,评级报告于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20华安G2”的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结果的含义为“债券的偿付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评级结果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对18华证01和20华安G1在存续期内进行跟踪评级,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对20华安G2在存续期内进行跟踪评级,根据上交所对跟踪评级报告披露时间的要求,预计上述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于2021年6月30日前披露,提请投资者关注。

无不定期跟踪评级。

因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报告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对公司进行的主体评级不存在评级差异。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末,公司总资产586.13亿元,较期初增长15.01%;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145.45亿元,较期初增长9.62%。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57亿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87%、14.3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05%,较上年度增长0.42个百分点。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发布的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规定,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不需要按照新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新收入准则,公司根据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代替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进而更加合理科学的确认公司的收入。公司对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和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累计影响数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之“五、5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上述变更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8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担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顺利进行了公司2020年度的相关审计和审阅工作。鉴于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建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其中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9.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4.5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45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64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涉及人员11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启新,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户永红,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9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任阳,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7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天职国际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张居忠及其团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居忠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现有业务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本期含内部控制的审计费用金额预计不超过200万元,审计费用与上期基本持平。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工作勤勉尽责,拟同意续聘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天职国际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过程中,遵循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能满足公司 2021年审计的工作需求,能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公司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同意公司聘用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1-03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华安证券B1座投教基地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分别刊登于2020 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02、4.03、4.0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4.02 子议案: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3 子议案: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4.04子议案: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或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提交至公司。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三)登记地点: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A座29层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安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65161691

传真号码:0551-65161600

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A座29层

邮政编码:230081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地点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其中董事李仕兵、舒根荣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章宏韬主持。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度经理层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具体召开时间和地点。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一)与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与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仕兵回避表决。

(三)与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捷回避表决。

(四)与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舒根荣回避表决。

(五)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自营业务规模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监控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以下额度内确定、调整公司2021年度自营投资的总金额:

(一)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00%,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公司资本的400%。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因融资融券业务、承销业务所发生的被动型持仓。

(二)公司实施自营投资过程中如果发生情况变化,需要调整上述额度,授权董事会进行调整并予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会议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建议2021年度在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范围内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审计费用。如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增加,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会议同意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在批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具体授权内容如下:

(一)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

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发行的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金融债券、收益凭证、收益权转让、可续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其它按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及其它相关部门注册、核准、审批、备案或认可的公司可以发行的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用于日常流动性运作的拆借、债券回购除外);境外发行的美元、欧元或其他外币及离岸人民币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可续期债券、中期票据计划、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票据)等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及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其他品种(拆借、债券回购除外)。

上述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不与公司股票及其它任何权益衍生品挂钩。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具体清偿地位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二)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总体待偿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的3.5倍(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以外币发行的,按照每次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各类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规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发行上限的规定及各类风险控制指标的相关要求。

(三)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主体及发行方式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将由公司或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发行主体。若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则公司或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及资产服务机构。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按相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注册、核准、审批或备案,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境内外向社会公开发行或向合格投资者定向发行,或以其他监管许可的方式实施。

(四)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15年(含1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但发行永续债券、可续期债券的情况除外。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五)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可以为固定利率品种和/或浮动利率品种。发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及其计算、支付方式的确定,根据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承销机构(如有)协商确定。

(六)担保及其他安排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可由公司或公司符合资格的全资附属公司为发行主体,根据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担保及其他信用增级安排。

(七)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等用途。具体用途及详细运用方案等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依法确定。

(八)发行价格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依照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九)发行对象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及/或个人投资者(社会公开发行)或合格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根据境内外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依法确定。

(十)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就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相关事宜,依据境内外适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境内外市场情况办理。

(十一)债务融资工具的偿债保障措施

1.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2.如公司发行永续次级债并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永续次级债券利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普通股东分配利润;

(2)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如相关适用法律法规及/或监管机构对于债务融资工具的偿债保障措施另有其他要求的,则应符合相关适用法律法规及/或监管机构的要求。

(十二)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但若获授权管理层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就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的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延续到该等发行或部分发行完成之日止。

(十三)发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制度必须另行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融资方式除外),在确保杠杆率、风险控制指标、流动性监管指标以及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风险限额等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在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限额内,按照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全权办理在本决议有效期内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相关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合适的发行主体、发行时机、具体发行数量和方式、发行条款、发行对象、期限、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及期限的安排、面值、利率的决定方式、币种、定价方式、发行安排、担保函/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登记注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上市及上市场所、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如适用)、还本付息的期限方式等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并就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申报、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2.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适用),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反)担保协议/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协议、债券契约、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清算管理协议、登记托管协议、上市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等)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及最终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备忘录、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等);

3.为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选择并聘请受托管理人、清算管理人, 签署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4.决定和办理本次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及公司、发行主体及/或第三方提供(反)担保、支持函或维好协议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 其他法律文件;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6.办理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十五、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度反洗钱工作内部稽核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廉洁从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合规总监2020年工作考核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合规总监及合规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信息技术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2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定于公司住所地。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其中监事李焱、李永良、陈宏、张海峰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强主持。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占监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四)与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的反应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的审核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相关规定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反洗钱工作内部稽核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合规总监2020年度工作考核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5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1年3月29日,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应收账款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0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3,805.60万元,已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计提减值的明细情况见下表: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账款减值计提

公司应收账款减值计提主要为公司合并范围内资管产品购买的债券到期应付未付的本金款项,结合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并本着公允反映估值的原则,对2020年违约债券按逾期期限和第三方估值计算减值孰高的金额进行计提,共计提减值准备8,259.07万元。

(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计提

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计提主要为股票质押业务减值计提。其中2020年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第一阶段转回减值准备为743.45万元,第三阶段计提减值的项目涉及的质押股票为退市刚泰,本期计提减值准备为4,975.38万元。

(三)其他资产减值计提

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0年公司对其他相关业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352.68万元。其中应收利息减值计提为到期未兑付债券利息、退市刚泰股票质押项目违约利息等计提的减值,合计1,115.14万;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融出资金减值准备229.63万元,债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69.60 万元,转回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262.25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0.56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3,805.60万元,减少2020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13,805.60万元,减少2020年度净利润10,354.20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9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会议内容:华安证券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 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7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bgs@hazq.com。本公司将会于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披露《华安证券2020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2021年4月8日通过网络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公司经营业绩、发展规划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2.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3.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http://sns.sseinfo.com)

的“上证e访谈”栏目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8日下午14:00-15:00访问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与公司出席会议人员互动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7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bgs@hazq.com。本公司将会于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及咨询办法

1.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2.电话:0551-65161691

3.传真:0551-65161600

4.邮箱:bgs@hazq.com

六、其他事项

投资者可自2021年4月8日下午14:00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专栏查阅本次业绩说明会在线交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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