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叫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如何产生开盘价及其成交原则?
答:开盘集合竞价在开盘前5分钟内进行,其中前4分钟为期货合约买/卖指令申报时间,可以挂限价单,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在此1分钟内不能再进行任何委托,包括下单和撤单;开盘价是通过集合竞价,并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产生,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高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和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开盘集合竞价中未成交申报单,自动参与开盘后的连续竞价交易。
2. 连续竞价成交撮合原则是怎样的?
答:限价指令连续竞价交易时,交易所系统将买卖申报指令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卖出价和前一成交价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当行情出现单边市的情况下,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指令,成交撮合实行平仓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但平当日新开仓位不适用平仓优先的原则。市价指令只能和限价指令撮合成交,成交价格等于即时最优限价指令的限定价格。
3. 下单时能否指定平今仓?
答:目前只有上海交易所的交易品种平仓时可以下达"平今仓"指令。大连、郑州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交易品种平仓时没有"平今仓"指令,交易所在闭市后一律按规定进行结算。
4. 无法正常委托怎么办?
答:步骤一:确定是否在交易时间;步骤二:核对委托信息输入(合约代码,价格包括最小变动价位,手数,买卖和开平方向)是否正确;步骤三:若发出平仓委托时提示“超过可平仓手数”,检查是否有相应持仓,之前有无未成交委托。步骤四:若发出开仓委托提示“资金不足”,首先核实是否有足够保证金,然后检查是否有未成交挂单。
5. 什么是保证金制度?
答:在期货交易中,交易者只须按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缴纳少量资金,作为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便可进行全额交易。这种制度称为保证金制度;例:IF1709报价为3712点,假设保证金比例为22%,则交易3手所需的资金为:3712×300×22%×3=734976元。保证金制度是指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缴纳资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
6. 什么叫结算价?
答:商品期货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照交易量的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价格的,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作为当日结算价。金融期货结算价是当日最后一个小时的成交价格按照交易量的加权平均价。
7. 什么叫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答: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其原则是结算部门在每日交易结束后,按当日结算价对会员和投资者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保证金。交易结束后,一旦会员或投资者的保证金余额低于规定的标准时,将会收到追加保证金的通知,两者的差额即为追加保证金金额。
8. 什么是涨跌停板制度?
答:期货合约前一交易日结算价加上允许的最大涨幅构成当日价格上涨的上限,称为涨停板价;期货合约前一交易日结算价减去允许的最大跌幅构成价格下跌的下限,称为跌停板价;每日涨跌停板价幅度为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成交价格不能高于或低于以该合约当日的涨跌停板价幅度,超过该范围的报价将视为无效,不能成交;当某一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收盘前5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位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位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位的情况时,即只有单边报价或是不足以打开单边报价的情况,称为涨(跌)停板单方无报价(简称单边市)。
9. 什么是强制减仓、强行平仓制度?
答:强制减仓是当市场出现连续N个交易日(中金所合约连续两个交易日,上期所、郑商所、大商所合约连续三个交易日)的同方向涨停(或跌停)等特别重大的风险时,交易所为迅速、有效化解市场风险,防止会员大量违约而采取的措施。交易所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投资者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
同一投资者双向持仓的,其净持仓部分的平仓报单参与强制减仓计算,其余平仓报单与其反向持仓自动对冲平仓。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或者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数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时,交易所或期货公司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强制平掉会员或客户相应的持仓。
10.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会执行强行平仓?
答:当客户交易结算单上的可用资金一出现负数时,公司将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在客户未及时处理的情况下,公司有权实行强行平仓。如客户持仓超出交易所规定的限额时,客户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处理的情况下,公司有权实行强行平仓。
11. 什么是实物交割制度和现金交割制度?
答: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沪深300、上证50及中证500指数期货合约采用现金交割方式。在现金交割方式下,每一未平仓合约将于到期日得到自动冲销,也就是说,在合约的到期日,卖方无需交付股票组合,买方也无需交付合约总价值,只是根据交割结算价计算双方的盈亏金额,通过增加盈利方和减少亏损方保证金账户资金的方式来了结交易。
12. 如何获取交易结算账单?
答:在本公司有以下几种方式可以获得交易结算单: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http://www.cfmmc.com/)、网上交易系统中结算单查询。
13. 如何解读交易结算账单?
答:目前交易所和期货公司均采用逐日盯市的结算方式:
1) 平仓盈亏(逐日盯市)=平当日仓盈亏+平历史仓盈亏
① 平当日仓盈亏=当日开仓价与平仓价之差×手数×交易单位
② 平历史仓盈亏=平仓价与昨日结算价之差×手数×交易单位
2) 持仓盈亏(逐日盯市)=持当日仓盈亏+持历史仓盈亏
① 持当日仓盈亏=当日结算价与当日开仓价之差×手数×交易单位
② 持历史仓盈亏=当日结算价与昨日结算价之差×手数×交易单位
3) 当日盈亏=平仓盈亏(逐日盯市)+持仓盈亏(逐日盯市)
4) 当日结存(逐日盯市)=上日结存(逐日盯市)+当日存取合计+当日盈亏-当日手续费
5) 客户权益=当日结存(逐日盯市)
6) 可用资金=当日结存-保证金占用
7) 风险度=保证金占用/客户权益*100%
14. 客户可查多久的结算单?
答:通过市场监控中心可以查看到近5个月的月结算单,及近6个月的日账单。(按自然月计算查询周期。不区分查询方式,如逐日或逐笔)。
15. 为什么监控中心提供的《结算单》中盈亏等数据可能与期货公司提供的不一致?
答: 盈亏数据的不一致可能是由多种原因造成,其中一种原因可能是由于客户选择《结算单》模式不同导致的。
目前,查询系统向客户提供“逐日盯市”和“逐笔对冲”两种模式的《结算单》。由于这两种结算单的盈亏计算方式不同,因此,结算单中有关盈亏等数据不一致。客户应自行设置盈亏计算方式一致的《结算单》模式。
16. 为何在10:15-10:30之间行情系统是不动的?
答: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在此时间段内是暂停交易的,在此期间交易所不接受指令申报。
17. 什么情况下,交易保证金比例会有变化?
答:1)为防止及实物交割可能出现的违约风险,交易保证金比率一般随着交割临近而提高;
2)遇到国家法定假期,交易所通常会提前提高交易保证金比例;
3)某期货合约出现连续涨停板或连续跌停板时,交易保证金比率一般相应提高;
4)随着合约持仓量的增大,交易所通常将逐步提高该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
5)当某品种某月份合约按结算价计算的价格变化,连续若干个交易日的累计涨幅或累计跌幅达到一定程度,交易所可能会临时调整交易保证金比例;
6)当某期货合约出现其他异常情况时,交易所可以按规定临时调整交易保证金比例。
18. 什么情况下,会调整涨跌停板幅度?
答:1)新上市的品种和新上市的期货合约,其涨停板幅度一般为合约规定的两倍或三倍。如合约有成交,则下一交易日恢复到合约规定的涨跌停板幅度。如无成交,则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
2)在某期货合约交易过程中,当合约交割同方向连续涨跌停,或遇到国家法定假期,或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变化时,可能调整涨跌停板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