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为了提前实现“购房梦”,很多家庭在买房时都选择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然而在还贷期间,一旦没有及时还款,就会造成“逾期”。那么这些“逾期”会给我们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
一是个人征信会大打折扣。一旦逾期记录被贷款银行录入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轻则影响申请信用卡,重则就会被银行纳入“失信人士”名单中,再次贷款受到严重影响。就算费劲功夫打通“人脉”,所获取的贷款也是“杯水车薪”。
二是产生罚息和滞纳金。出现房贷逾期,贷款银行就会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提醒借款人还款,并支付相应的罚息。不同贷款银行的罚息力度各不相同,基本上都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30%-50%。如果一周内仍未补齐款项,银行将一并收取罚息和滞纳金。
三是查封已抵押的房产。众所周知,申请房贷,实际是以房产作为质押物给银行。如果超过3个月没有按时还月供,银行将会认为您是无力偿还贷款。这时,银行会依据原先签订的贷款合同条款,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出面查封房产,冻结借贷人的银行账户,以减少银行的损失。
房贷逾期风险大、后果严重。小编建议购房者一定要考虑周全,牢牢记清贷款的还款日期,尽量避免忘记还款、造成房贷逾期的情况。
在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其还款日期是由借款人和贷款银行通过贷款合同进行约定的(也称“约定还款日”),通常有按户定日和统一定日两种方式。
一是按户定日,一般将每笔贷款期限起始日在每月对应日作为约定还款日,如1月10日房贷放款,2月10日即为还款日。如当月没有对应日的,则当月最后一日为约定还款日;也可以由客户自主选择每月固定日期作为约定还款日。
采用按户定日法,不同客户的约定还款日不尽相同。我国大多数银行均采用此类还款期限: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邮储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等。
二是统一定日,是由银行对所有贷款客户统一确定每月一个固定日期作为约定还款日。采用统一定日法,不同客户的约定还款日是相同的。
如:青岛银行: 每期还款日一般为每月15号。
齐鲁银行:每期还款日一般为每月21号。
中信银行:每期还款日一般为每日1号。
为了便捷好记,小编给大家推荐下面这张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