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郝亚娟 张荣旺 上海、北京报道
近日,《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基金”)子公司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财富公司”)的安顺系列资管计划逾期有了新进展。
在此前报道《独家|长安基金子公司资管计划违约“萝卜章”司法鉴定结果或主导案件走向》中,被告方之一——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融资材料中加盖的该单位公章涉嫌私刻,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同意对公章进行鉴定,该案件延期审理。融资材料造假是否影响涉案主合同《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以及相关担保合同的有效性也成为业内关注点。
据了解,长安财富公司共发行5期(安顺1号~安顺5号)资产管理计划,总融资规模为3.5亿元。截至目前,安顺系列资管计划涉及两笔诉讼,在不同法院受理。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对应本金4600万元,其余3.04亿元本金对应案件由上海金融法院另案受理。
记者日前获得的最新消息,上述由上海市虹口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案件支持原告长安财富公司的诉请,案件目前处于上海金融法院二审审理中;由上海金融法院受理的一审案件在做出一审判决【(2020)沪74民初1516号】后,经提起上诉,已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终审判决(民事判决书(2021)沪民终451号)。
根据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得的两家法院出具的一二审判决书显示,两级法院均驳回了被告方安顺黄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铺开投公司”)提出的主合同无效主张。
就案件涉及资管计划的处理进展,长安财富公司方面回复记者称:“截至2022年2月14日,安顺1号~5号资管计划本金逾期规模为3.5亿元,兑付进度为0,利息仅支付至2020年7月。我司将通过司法强制执行拍卖相关保全资产来获得清偿,也不排斥与融资方相关主体达成可行的和解方案。”
公章造假法院判主合同有效
据了解,长安财富公司安顺资管计划,受让黄铺开投公司应收账款收益权。该应收账款收益权是基于融资人黄铺开投公司与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的《安顺黄铺物流园幺铺片区公路港建设项目建设工程委托建设合同》产生的代建管理费及委托代建款(包括但不限于垫资款、工程回购款、管理费、财务费用等费用)等应收账款对应的财产性收益的权利、权益或利益。
经法院鉴定融资材料中所涉及公章造假后,上海金融法院一审的长安财富公司诉被告方黄铺开投公司、安顺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顺国资公司”)、安顺黄铺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案件最终宣判。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显示,黄铺开投公司现并未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案涉《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签订双方之间存在恶意串通的事实,即便长安财富公司对案涉项目未能充分开展尽调,亦不能凭此否定该协议的效力,故黄铺开投公司关于因存在恶意串通导致协议无效的上述理由,证据不足,难以采纳。
某基金子公司人士告诉记者,在实际操作中,资管计划的管理人对尽调材料的真实性核查是尽调工作的一大重点,真实性核查可以查看材料的原件、原始凭证、印章对比,同时也要根据与负责人交流时提供的情况印证相关材料的真实性。
因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支持长安财富公司的部分上诉请求,驳回了黄铺开投公司及安顺国资公司的上诉请求。
在赔偿方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黄铺开投公司向长安财富公司支付回购基础款人民币3.04亿元;回购溢价款、延期回购溢价款、罚息及违约金合计约为5437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金融法院其上述一审案件民事判决书【(2020)沪74民初1516号】中亦表示,该案中的《保证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长安财富公司亦对安顺国资公司的董事会议作了合理审查,系为善意,故安顺国资公司应对黄铺开投公司在本案中的债务依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谈到上诉两级法院的判决结果,原告长安财富公司代理人、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海林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主合同《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底层资产之收益权所对应的应收账款为虚构是否影响主合同效力,进而影响涉案全部担保合同的效力。对此,一审法院的观点是“与本案并非同一法律关系,不必然导致《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无效”,二审法院进一步阐述“主合同并不存在法定无效的事由”“关于主合同无效导致从合同无效的上诉主张,亦不能成立”。两级法院对主、从合同完全有效的认定有力维护了管理人及其代表的广大投资人的合法利益。
周海林进一步解释称,该案原告代理人的核心观点是“专项管理计划中投资人与管理人构成经营信托关系,本案涉诉主合同本质上属于信托资金运用合同,本案应纳入经营信托纠纷法律体系下进行审视,适用经营信托纠纷相关法律规定及审判精神进行审理”“按照《九民会议纪要》第89条之精神,应收账款及对应的收益权是否真实存在不影响主合同及担保合同权利义务”,两级法院认定主、从合同完全有效的法律逻辑完全符合《九民会议纪要》审判要旨。
管理人完成诉前财产保全
针对资管计划的兑付情况以及后续如何处理,记者分别采访长安财富公司、黄铺开投公司,截至发稿,并未收到黄铺开投公司的回复。
长安财富公司方面回复记者:“截至2022年2月14日,本金逾期规模为3.5亿元,兑付进度为0,利息仅支付至2020年7月。我司将通过司法强制执行拍卖相关保全资产来获得清偿,也不排斥与融资方等相关主体达成可行的和解方案,最终目的都是充分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后,我方已积极对接安顺黄铺、安顺国资、安顺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目前安顺市政府方面已经协调资源帮助融资人支付了部分利息,具体的本金兑付方案对方尚在讨论研究中。”
谈及资管计划的兑付可能行,长安财富公司方面表示:“在追债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主要有:融资人、担保人资金链断裂,无力偿付债权本息;我司多次与安顺市政府相关负责人沟通,希望对该政府平台融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但安顺市政府并未采取负责任的态势和有效措施来解决;在法院判决我司胜诉的情况下,融资人及担保人依然拒不履行判决要求,拖延兑付。”
记者采访业内人士了解到,一旦资管计划出现违约,抵押物变现也面临处置时间长、账面价值变动等困难。
长安财富公司在回复中亦提到:“虽然我司保全的资产账面价值较高,但是由于全国经济增速放缓、房地产调控等原因,安顺方面的资产处置存在一定难度,并且查封的安顺国资方面的资产(例如黄果树旅游集团股权、黄果树机场股权、市供水总公司股权等)并未对资管计划项目做担保或质押,我方仅享有一般债权。所以资产处置存在时间和变现价值上的双重不确定性。”
公开资料显示,长安财富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18日,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从股东结构来看,天眼查显示,长安财富公司共有2家股东,分别是长安基金(持股80%)、上海景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20%)。
关于本案的后续进展,本报记者将持续关注。
(编辑:夏欣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