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交所网站消息,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定于2022年7月21日召开2022年第42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磁业”)的首发事项。
中科磁业主要从事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目前国内重要的永磁材料生产商之一,致力于发展成为新一代消费电子和节能家电领域全球领先的永磁材料应用方案提供商。公司生产的永磁材料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节能家电、工业设备、汽车工业、风力发电、智能制造、电动工具等众多领域。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永磁材料,可分为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和永磁铁氧体磁体两类。永磁材料又称硬磁材料,是一种磁化后去掉外磁场,能长期保留磁性,能经受一定强度的外加磁场干扰的重要基础功能材料,具有宽磁滞回线、高矫顽力和高剩磁的特点,能够实现电信号转换、能量传递等重要功能。
中科磁业本次IPO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215万股,公开发行股份比例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拟募资3.66亿元,其中2.45亿元用于年产6000吨高性能电机磁瓦及年产1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技改项目;0.40亿元用于研发技术中心建设改造项目;0.80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2019年-2021年报告期各期末,中科磁业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10,425.40万元、13,912.44万元、31,057.72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54.71%、52.25%、73.44%,占比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中科磁业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8,591.22万元、12,171.05万元和19,834.2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3.31%、40.52%和42.14%。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9,055.42万元、12,822.97万元、21,048.71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81%、33.92%、38.59%,应收账款占比较高。
曾虚开增值税发票未披露
出货管理不规范被骗400万
根据裁判文书网(2017)鄂0192刑初440号刑事判决书信息显示,2014年12月,经被告人张勇指使,汪某联系浙江中科磁业有限公司(中科磁业曾用名)的业务员毛某欣开发票,然后将深圳合康思德电机系统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付出的款项转入张勇的个人银行账户。2014年12月24日,浙江中科磁业有限公司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1张,深圳合康思德电机系统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民生银行光谷科技支行银行账户向浙江中科磁业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转入人民币400000元后,浙江中科磁业有限公司将其中的人民币300000元转入张勇个人银行账户上,被告人张勇将该款予以侵吞。
中科磁业曾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违法情形,深圳合康思德电机系统有限公司向中科磁业转账40万元,中科磁业只转给张勇个人银行账户30万元,其中多出的10万元是否被中科磁业或相关管理人员侵吞了呢?招股书中也并未披露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违法情形,中科磁业对于信息披露似乎有所遗漏。
根据裁判文书网(2017)粤0306刑初704号刑事判决书信息显示,被告人王鹏飞系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建朗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采购主管。2013年到2015年间,被告人王鹏飞多次利用其担任公司采购主管的职务之便,持提货单从供应商浙江中科磁业有限公司处私自提取货物,并以低价卖出,并在公司的内部系统制作假账。在此期间,王鹏飞合计侵占该公司货物价值人民币400余万元。客户公司采购主管长达2年期间在中科磁业私自提取400万元货物,中科磁业都并未与对方公司联系核实确认,说明中科磁业对于出货管理存在不规范的情形。
关联方疑似同业竞争关系未披露
内控管理存瑕疵
深圳市中恒磁性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恒”)是中科磁业实际控制人吴中平持有8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根据工商资料显示,深圳中恒成立于2002年12月,法人代表金峻峰,注册资本5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磁性材料的加工销售(不含限制项目)。与中科磁业主营业务高度相似,深圳中恒于2021年10月注销。注销前可能与中科磁业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或关联交易未披露。
严密是中科磁业的独立董事之一。同时严密在浙江团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团创”)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并持有浙江团创47%的股权。根据工商资料显示,浙江团创成立于2015年11月,法人代表严密,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纳米材料、金属软磁材料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销售;机械设备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浙江团创的经营范围与中科磁业经营范围大致相似,中科磁业与浙江团创疑似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关系。
为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要求,中科磁业于2019年4月19日先从关联方东阳市日盛电子有限公司借款1,000.00万元,并于2019年4月24日将贷款委托银行支付给关联方东阳市日盛电子有限公司,归还向关联方东阳市日盛电子有限公司的借款,形成转贷行为。
报告期内,中科磁业存在使用个人账户收付款情况,2019年-2020年使用个人账户收款金额分别为77.98万元、77.67万元;2019年-2021年使用个人账户付款金额分别为77.70万元、87.50万元、1.50万元。
以上违规情形说明中科磁业内控管理存在较大瑕疵,企业内控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证监会较为关注的问题之一,此前也有不少企业因为内控原因而被否。中科磁业内控若存在较大瑕疵,势必会对公司IPO造成一定影响。
业绩未达标曾触发对赌协议
2017年12月,中科有限及股东吴中平、吴双萍、吴伟平、盛亿富投资(融资方)与陈俊如(投资方)签署了《增资协议》,约定陈俊如以900万元认缴发行人新增注册资本200万元,同时发行人及吴中平承诺:在陈俊如完成本次增资后5年内,如果发行人未能完成公开发行上市或者被上市公司收购,则陈俊如有权要求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的全部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无力回购时,吴中平需承担回购责任。回购价格按陈俊如本次增资的金额加每年8%的利息(单利)确定。
2019年12月,经陈俊如与吴中平商议,因发行人经营业绩未达到陈俊如预期以及陈俊如存在个人资金需求,陈俊如将其所持发行人200万股股份以1,044万元的价格转让予吴中平。
招股书显示,2018年4月,中科有限及股东吴中平、吴双萍、吴伟平、盛亿富投资,与天适新投资、企巢天风签署了《增资协议》和《补充协议》。按照协议约定,中科磁业将努力扩大生产和销售,令2018年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且2018年和2019年净利润合计不低于8500万元。若中科磁业于2018年及2019年净利润之和未能达到8075万元,投资方有权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现金补偿。
中科磁业业绩未达预期,天适新投资、企巢天风并未要求中科磁业实际控制人进行现金补偿,反而根据《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补充协议三》的约定,企巢天风、天适新投资享有的上述特殊权利安排不可恢复地终止,自始无效,并确认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涉及业绩承诺及补偿、股份回购、反稀释、股权转让限制、优先分红权、优先清算权、共同出售权等特殊权利安排或对赌安排。
那么中科磁业是否存在上会材料里披露对赌协议已经终止协议以符合监管要求,但在私下另行签署了中止协议,约定在上会期间中止对赌协议的履行,但是一旦上市申请被否决或者撤回了上市材料,对赌协议将重新恢复效力的情况?
2019年-2021年中科磁业在职员工总人数分别为448人、543人、565人;公积金缴纳人数分别为311人、297人、294人;公积金缴纳比例分别为69.42%、54.70%、52.04%。
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是我国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根据我国法规,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是严重违法行为。我国企业必须为其所有正式用工人员交社保和公积金,除非属于返聘、退休,劳务派遣等已在他处参保等情形。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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