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下乡正在成为一股浪潮,在行业的预期里,光伏下乡是要利用国内大规模的光伏产业集群,发展农村经济,让分布式光伏产业成为一个农民的一个致富项目。
但日前根据凤凰网《出租屋顶建光伏电站,为何让“阳光存折”变“负债”》的报道,谈到多位出租屋顶建光伏电站的“受骗”案例,不少农户出租屋顶建光伏电站,“阳光存折”变“负债”,农户成了资本的“底层打工人”。从当前种种乱象来看,分布式光伏风口下的骗局与隐忧浮现。
分布式光伏产业跑马圈地,农业共存发展最为迅速
近年来,经过多年的市场培育,分布式光伏已经成为我国光伏装机市场的生力军,与集中式光伏并驾齐驱,成为光伏行业发展的两股主要力量。
最近两年,国家“双碳”战略和乡村振兴计划的实施,带动了分布式光伏的发展,今年6月,国家能源局再次推出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进一步推高了村户安装光伏的热潮。
截止2021年9月底,全国累计户用光伏项目装机容量约有1168万千瓦。
如今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家电巨头跨界涌入分布式光伏领域,在市场快速跑马圈地。
根据天眼查数据显示,早在2017年,就有7.43万家光伏公司注册成立,而最近一年这一规模已经飙至两倍,多达14.5万家。
和上一波浪潮不同的是,这次涌入的资本方、上市公司实力更为雄厚。根据界面新闻的统计,当前分布式光伏业务上,市占率比较高的民营上市公司有6家,户用光伏领域上市公司的头部市场格局正在形成。
由于户用分布式客户主要集中在农村,各企业主要通过与本地村长、电工等建立联系来拓展客户以及安装运维。占据先发优势的上市公司正在迅速跑马圈地。
此外,据不完全统计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已累计有近50家知名企业跨界光伏领域,它们有造纸的,有做房地产的,有搞养殖的,有卖玩具的……或收购、设立光伏公司,或是联手其他企业共建新公司,扎堆涌入光伏行业。
伴随着大量玩家进场,农村分布式光伏产业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在这个过程中,由于进入光伏领域的企业太多,鱼龙混杂,诸多乱象也开始产生,许多农民背负巨债,叫苦不迭。
分布式光伏浪潮,光伏租赁快速席卷农村
分布式光伏深入农业农村,为了实现快速推广,关键在于利益前置的诱导——即不让农户在前期就成为出资主体,还能“躺着赚钱”,当农户前期不需要出钱时,建设电站的资金压力,户用光伏推广就更容易被百姓接受,租赁模式的盛行进入“快车道”。
因此,在分布式光伏发展过程中,租赁模式已然成为当下最流行的开发模式之一。
所谓光伏租赁模式,即金融租赁公司出钱购买设备,农户租赁金融公司的设备安装在自己的屋顶上,光伏企业负责设备安装及后续维护。农户分期偿还租赁费,以电费抵租赁费的方式。
这种模式产生于目前光伏电站投资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背景下,而融资租赁前期无需企业大规模资金投入,可以更好的满足光伏企业资金需求,也比银行贷款更加快速。这种模式也加速了光伏产业的规模扩张和发展。
光伏租赁深挖农户需求,把自家闲置的屋顶,安装上太阳能发电板,发的电可以自己用,更可以把多出来的电卖给电网,从而获得收入。
为了更好的抢占市场,降低户用分布式电站的投资门槛,最大化保障各方利益,防范租赁模式带来的经营风险,“光伏贷”又成为分布式户用市场上的另一种“解题思路”:
银行为农户提供贷款,用于支付设备款项;光伏企业销售设备、提供技术支持实现农户并网发电;农户卖电收入用于还贷并获得剩余收益。有光伏大品牌与大型银行的背书,来确保风控机制。
与租赁模式相比,光伏贷业主的长期收益更高,电站权益能够得到更充分的保障。
自此,农民既可以通过“光伏租赁”的形式,出租屋顶合作共建,也可以通过以“光伏贷”的形式,自建电站,获取更高的收益。两种模式直接带动了屋顶光伏市场的快速发展。
光伏租赁,实则让“农户”成为资本的打工人
从积极的角度来看,这两种模式,农户一开始都不需要掏出真金白银。要省心,选择光伏租赁;想赚钱多,就走光伏贷。
在光伏下乡的大浪潮中,基本面都是向好的,政策方向也是为农民着想,可在市场经济运作的过程中,由于监管滞后以及运作不规范,随着市场跑马圈地持续推进,以及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光伏租赁的模式也逐渐变了形。
尤其是今年以来,“光伏租赁”模式频频受到质疑。
一是“阴阳合同”的出现,让农户从“出租自家屋顶”,变为“租用设备”;另一方面,农户的租赁收益越来越低,电站的收益、利润更多被资方所攫取,骗补贴的案例更是数不胜数。
根据凤凰网的报道来看,出租闲置屋顶,躺着赚钱,更多是一种面向农民的利益诱饵,由于企业方与资本方深谙农村情况与农户心理,知道多数农户不会去查自己的征信问题,更不懂得如何去甄别合同陷阱,资本就利用各种协议、合同漏洞及陷阱,使得农户从单纯的出租方,变成了承租方,还巧妙地把风险转嫁给农户。
不知不觉之中,许多农户就背负上巨额债务。而市场人员在销售的过程中,往往也通过隐瞒的融资这一事实,让农户顺利签约。
从凤凰网的报道来看,提到了张三丰、田亮亮等几个农户的案例,以田亮亮的案例来看,由于轻信推销员说辞,和天合新能源签署了光伏租赁合同,从而背上16万的贷款——在合同里,原来并不是自己出租屋顶,而是承租了江苏金融公司的光伏设备。
而销售在推销时,虽然也提到融资,但说的是“公司融资,与他无关”。《合约购光伏电站购买及服务协议》里却明确说明,田亮亮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购买“天合富家”原装光伏系统设备,以合约期内的电站收益分期支付设备租金、维护费和运营服务费。
也就是说,他以农户个人的名义去融资,但是合同本身,却回避了“贷款”、“偿还租金金额”等敏感性内容。
而很多时候,这种类似的租赁合同中,农户要将电站的收益权质押给公司,承担着维权与设备维修上的不利地位。
凤凰网风暴眼在《困在光伏里的农民》中报道了农户金礼云的案例,“如果发电产品被盗窃、人为损坏或灭失,甲方(金礼云)应立即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为产品的折旧价格。”。
而分布式光伏设备一旦安装就要用上一二十年,十分考验相关方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这让农户承担了很大的维修成本与风险。
此外是有些合作合同上的开发成本明显被放大了,30岁的梁文成在知乎上发表帖子《揭露光伏租赁房顶乱象后,被.....》中指出,有合同列出的成本是4.5元/瓦,而实际上给全款安装的农户成本在3.2元左右。
而让农户后知后觉的是,随着合同期限越长,这种融资租赁带来的收益越低。从凤凰网的报道来看,张三丰最早代理的模式就是自投,“在所有的模式中,农户自投,是受益最大的。”一般情况下5-6年就可以回本了。
以山东滨州的10千瓦电站为例,如果自投,按照3元/瓦计算,成本3万元。而发电收益,每年发电1.2万度,一年收益是4738元,差不多6年回本。其余19年收益,将近8万元的收益都归农户。
按照田亮亮所签署的融资租赁协议,前10年,田亮亮获得每年每块板20元的收益,10千瓦的电站是22块板,也就是每年获得440元。后面15年发电收益的8成归田亮亮。理论上,25年电站,田亮亮获得收益,扣除掉支付的首付款,农户收益有5.5万元。
而经营性租赁模式下,如果按照创维的22年期的经营性租赁合同计算,保底收益是15%的话,10千瓦电站下,22年农户的收益是1.6万元左右,余下的3年的收益差不多有1万元,农户收益不过2.5万元。
如果对比0首付光伏贷的模式来看,用户向正规银行办理“光伏贷”贷款,一般为8—10年中长期贷款,约定发电收益用以偿还贷款的方式,选用此种模式,一般是向银行办理,各个地区的银行对光伏项目的借贷款标准不一,如果按10年期贷款,贷款利率6%计算,累计还款总额约120000。25年收益约为351461-120000=231461元。
从这里看出,对比光伏自投,25年收益将近8万;光伏贷25年收益高达23万,而光伏租赁收益25年介于2.5万~5.5万之间,对比前两者的25年收益差距可知,与自投收益相比少了2.5~5.5万元,与光伏贷相比,收益少了16.5~21.5万,可见租赁企业拿走了老百姓屋顶的大部分价值。
因此,原本想着出租屋顶, “躺着赚钱”的农户,结果却都成了电站的“打工人”,并背负了看不见的风险——企业通过阴阳合同的方式,让农户从“出租自家屋顶”,变为“租用设备”,并且收益、风险严重不对等,针对资方的约束基本没有。
比如如果电站搭建不当,影响房屋质量怎么办?如果租赁的设备有质量问题,如何处理?电站被质押、抵债怎么办?这些有助于维护农户权益的问题,合同几乎都未涉及。
而电站的收益、利润更多被资方攫取,合同又成为农户为资方利益担保、索赔的武器与风险屏障。
这背后根源在于资本利益最大化的诉求驱使,这次的分布式光伏浪潮下,许多公司从平台到渠道商、金融机构、下游的业务员,形成了紧密的利益链,庞大的利益链条都要从农户身上获取利润。
因此,他们会利用人农村的人情关系加速推进,利用了农户把闲置屋顶赚钱的心理,实现各项合同条款对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并将自己风险降到最低。这些模式弊端正在成为分布式光伏行业可持续发展路上的拦路虎。
农户要擦亮眼睛,光伏产业的良性发展,需要反思与警惕什么?
国家吹响的光伏扶贫政策下,原本是让利于民的一项好政策,但从当前的诸多乱象来看,那些受骗的农户,都是全国光伏发电热潮之下,希望能依靠闲置屋顶有笔稳定收入的人。资本乱象下,光伏租赁却反而成为勒住村民致富的绳子。
数据显示,中国农村约有2.5亿个家庭户,若未来五到十年有20%的家庭安装光伏系统,即5000万户,将带来近1500 GW的市场规模。
光伏产业的前景向好,如果占据金字塔顶端的资方,让农民谈“光伏”而色变,对于行业前景将会是很大的打击。
对于当前种种乱象,农户需要擦亮眼睛,因为很明显的是,租赁企业与农户存在着信息差壁垒,掌控主导权的企业一方掩盖了屋顶的收益真实情况,用“租金”这样的利益前置,吸引诱骗老百姓。
躺着赚钱的说法,对农户而言,其实是一个伪命题,这也给当前的分布式光伏发展政策抹上了一道阴影。
从未来的发展来看,在“双碳”目标的推动下,建设“零碳乡村”,能够满足未来农村“能源电气化、发电绿色化、用电智能化”的需求,也是农村产业生态化转型的必经之路。
政策的出发点是利用分布式光伏产业对农村精准扶贫,但一些“不良”社会资本乘机而入,利用信息差来侵害农户利益的事情频频发生,这背后也有着运营不规范、地方监管不到位的因素在。
因此,在光伏下乡的大浪潮中,需要有更多的规范机制与监管来解决这个问题。不管是光伏的屋顶租赁模式,还是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其实需要在国家强监管的情况下进行。
面对巨大的市场规模,不能让“阳光存折”变“负债”祸首,而是要助力中国农村焕发“第二春”。
要做到这一点,分布式光伏产业需要进一步优化光伏租赁的商业模式,让利于农民,这样农民也不会完全反对光伏租赁等模式,而资本方与企业也需要更加清晰的告知风险条款,以及收益,合同条款一定要公开、公平、公正。企业不能把所有风险都转嫁给农民。
长此以往,如果农民谈“光伏”而色变,毁掉是将是行业的大好前景。
作者:王新喜 TMT资深评论人 本文未经许可谢绝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