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为规范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行为,完善融资租赁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促进融资租赁行业规范有序发展,中国银保监会出台《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融资租赁公司不得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不得发放或受托发放贷款;与其他融资租赁公司拆借或变相拆借资金;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私募投资基金融资或转让资产等。
引导融资租赁公司专注主业,加强合规监管约束。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和其他租赁资产比重不得低于总资产的60%。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资产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8倍。
在《办法》施行前已经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在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规定的过渡期内达到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要求,原则上过渡期不超过三年。
记者点评:在过去10多年,融资租赁行业经历高速发展,也带来了一些风险。本次《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融资租赁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孟婷编辑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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