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实行“两票制”的有关要求,我委会同发改、人社、食药监、公共资源交易、税务等部门,依据我县工作实际,印发了《山丹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方案》以满足临床用药需求为前提,以“两票制”标准遴选药品配送企业为抓手, 2018年在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现药品采购。根据市卫计委要求,我县在2017年底前完成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要在50家市级二类配送企业遴选出我县10家药品配送企业,以满足全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供应需求。
2017年12月13日,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了《山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遴选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的公告》和《山丹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配送企业遴选评分细则》,确定12月14日-24日,从诚信积分、企业规模、配送能力、符合“两票制”药品品种数等4个方面遴选我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由县直各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分院)推荐15名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并开展了遴选专家培训。
12月19日,山丹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公开遴选会
议在县妇幼保健院六楼会议室召开,甘肃东方药业有限公司等24家报名企业参加遴选。县卫生计生委纪委全程负责遴选工作纪检监督。经过各参选企业以配送服务和质量管理为重点进行5分钟介绍,评审专家根据企业介绍和企业质量管理文件进行现场评分,各参选企业代表对评分结果签字确认。下午评审专家组依照《山丹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配送企业遴选评分细则》核验企业“两票制”的品种数量、诚信积分、企业规模、配送能力等相关资料,各参选企业对最终评审结果签字确认完成评审工作。
评审结果在山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健康山丹”微信公众平台及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办公楼一楼大厅进行了公示,最终经12月27日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兰州瑞达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兰州新光药业有限公司临泽分公司、兰州百福药业有限公司、甘肃永乐药业有限公司、甘肃御峰药业有限公司、甘肃武威天和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大唐丽凯医药有限公司、兰州紫光药业有限公司、甘肃同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太和堂医药有限责任公等10家药品配送企业为我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与“山丹县急救短缺药品储备库” 山丹同济药业有限公司共同纳入我县药品配送企业管理,具备在山丹县县乡(镇)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权限。(刘晓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