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溪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和《本溪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以下统称新医改)规定,今年起,本溪市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医保卡划入标准将发生较大变化,同时大幅提高门诊慢特病范围和报销标准。
根据新医改规定,1月起开始,本溪市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保卡划入标准将采取不同的政策和标准。
其中:
在职职工(含统账结合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卡划入新标准统一为本人医保缴费基数的2%。之前从单位划入到个人医保卡的部分,全部划入统筹账户。预示着新医改后,在职职工的医保卡划入额将大幅减少。
本溪市职工医保缴费年度为自然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医保年度,所以目前本溪市在职职工医保卡划入标准是按去年缴费基数计算的临时标准,即每月在54.48-272.4元之间。等2023年度医保缴费基数公布后再调整并补划,正常应该会比去年高的。
退休人员(包含享受统账结合待遇的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医保卡划入新标准为2022年本溪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金额统一为每月60元。
按照新医改,本溪市已经自2022年11月起,将普通门诊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即发生医保报销范围内的门诊费达到起付线以上和年度报销上限以内按比例报销。
具体来说,一个自然年度医保报销范围内门诊费用累计超过300元起付线后即可按比例报销,全年最多可以报销3000元(报销上限)。
在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看门诊,报销比例是不同的,且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精神病及传染病专科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0%;三级中医和二级及以下定点医院报销比例为60%;三级综合定点医院在职职工报销50%、退休人员55%。
所以日常小病看门诊还是尽量选择在基层医疗机构比较好,不仅方便,关键可以多报10%-20%的门诊费。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后,在异地看门诊可以直接在就医地已开通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报销。但如果在非直接联网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就需要先自付后,再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了。
2023年1月1日起,本溪市全面取消门诊慢特病起付线和定点医院的限制,预示着以后参保人员在任意一家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慢特病,每次都可以按比例报销了。同时本溪市还将门诊慢特病由原来的21种增加到41种(详见附件),让更多的患者享受到慢特病待遇。其中,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内分泌治疗、镇痛治疗)、白血病(放化疗) 等4种门诊特病报销比例为90%,其他病种按全省各病种报销比例指导线报销,即70%-85%(详见下表),报销上限也统一执行省指导线(详见附件)。
本溪市今年将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处方流转系统,通过外配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的,可按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标准在药店直接结算报销。
同时,逐步探索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院纳入医保定点和医保报销范围,一旦实现,以后在网上看病购药都可以报销了。
附件:辽宁省41个门诊慢特病病种及报销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