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韩祖亦
日照港(600017)8日晚间公告称,鉴于公司现有资金状况及需求,为了调整公司有息债务结构,进一步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增加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用日照港石臼港区西区四期和南区焦炭码头项目部分码头及设备类资产作为租赁标的,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计划融资总额为10亿元,期限为8年。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此次租赁标的为日照港石臼港区西区四期和南区焦炭码头项目部分码头及设备类资产,账面净值约12.88亿元,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的市场价值为15.20亿元。其中设备资产主要为港口用机器设备,包括门机、污水处理设备、配电设备及部分附属设备等,数量共计60台(套)。
在租赁利率方面,本合同签订时的租赁利率为4.9%。如贷款基准利率发生调整时,租赁利率按次期进行调整。租金每半年还本付息一次,共计16期。租赁手续费为转让价款的1.75%,分8次等额支付。
同时,日照港集团承诺为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公司与国银金融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向债权人履行的全部债务。“日照港集团为公司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能进一步增强授信,降低融资成本,保障业务的顺利开展。”日照港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