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5日讯 央行网站发布的洪洞县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洪银罚字〔2020〕第1号显示,山西洪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洪洞农商行”)存在违反账户管理有关规定违法违规行为,央行洪洞县支行对该行警告,并处五十万元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管理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五万元罚款。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山西洪洞农商行共68位股东。第一大股东为程延虎,持股比例为17.88%;第二大股东为山西飞虹微纳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0%;第三大股东为山西运城制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90%;第四大股东为人祖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00%;第五大股东为山西襄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0%;第六大股东为山西乡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0%;第七大股东为山西侯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0%;第八大股东为山西泽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