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疫情防控工作
牵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心
在大家戮力同心抗击疫情时
钦州市灵山县一男子
在未经核实消息真伪的情况下
随意散布疫情不实信息
对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目前,灵山警方已对该男子
处以治安行政处罚
案情回顾
2022年2月10日,灵山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微信群发布视频,并声称“三隆镇有户人整户感染新冠病毒”。接报后,警方迅速开展核查工作。经查,该信息纯属谣言,视频真实内容为三隆镇卫生院对居家隔离人员上门进行核酸采样。随即,灵山县公安局三隆派出所民警依法传唤谣言发布者施某龙(男,28岁,灵山县三隆镇三隆村委会人)到派出所作进一步审查。经查,施某龙为搏人眼球,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随意散布疫情不实信息,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对当事人造成了心理压力和精神伤害,其行为已构成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目前,施某龙已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其散布不实信息的行为表示十分后悔,并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不会再犯类似的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对施某龙处以治安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疫情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正确做好防护措施,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