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商业银行:
我局在对重点监管项目“融创公馆”进行资金核实拨付过程中发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未按照《福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实施监管,擅自划扣预售资金归还贷款的行为,现通报如下:
为保障购房人及各参建单位权益,我局将“融创公馆”列为重点监管项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在未经我局同意的情况下,将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款项擅自划转570万元用于归还贷款。
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存在未依据“办法”要求实施监管、未切实履行其签订的《福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中约定的监管职责。
为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防止挪用预售资金,现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并依据“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记录违规一次。请各开展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引以为戒,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切实完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管理工作,保障购房人权益。
专此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