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初,银保监会会同人民银行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该通知对信用卡业务在监管方面力度之大,自去年12月中旬发布《征求意见稿》后就一直引发信用卡行业人士的广泛争论。这次“新规”的发布,最重要的作用是在新时期规范信用卡业务发展,让信用卡业务正本清源,回归其小额消费信贷业务正轨,同时推动信用卡业务从粗放式发展向精细化经营转变。
近几年,虽然信用卡业务整体仍然呈现发展趋势,截止2022年第一季度末,央行公布在用卡量为8.02亿张,但是在持续两年多时间的疫情常态防控中,线下场景流量下降严重,对信用卡发卡、激活,以及后续服务形成了极大冲击。在一家刚发布2022年中期报告的上海本地银行业绩中,信用卡累计发卡量上半年仅增加2万张,其它全国性银行在上海地区的发卡业绩尽管未予披露,相信同样受到不小的影响。
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信用卡市场趋于“相对饱和”,而发卡银行在信用卡业务理念上还承袭了传统经营理念,忽视了消费者对信用卡业务的需求变化,从而导致“获客难”成为银行面对的最大难题;另一方面,受到社会突发事件影响,信用卡业务需要线下操作的流程很容易被中断,这点对于发卡银行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信用卡“远程面签”亟待开放
这就不得不再次提及信用卡业务“远程面签”这个亟待开放试点的话题,本刊在2020年疫情爆发之初,以及今年五月份两次撰文,建议尽快让发卡银行开放信用卡业务“远程面签”试点,其目的正是要在疫情常态防控状态下让信用卡业务得以顺利进行。
在监管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的第三十六条,首次提出“按照风险可控、稳妥有序原则,推进信用卡行业创新工作,通过试点等方式探索开展线上信用卡业务等创新模式”。这可以看做是对于开放信用卡业务中的“远程面签”流程提供了政策依据。
不可否认,信用卡业务无论是网络获客发卡,还是网络支付,都已经完全实现了数字化转型,这对于信用卡业务在数字化时代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然而在信用卡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却受制于首次申请信用卡“需要到网点面签”这一规定的约束,导致发卡银行即便通过网络获客成功,持卡用户也可能由于无法快速开卡激活,而导致信用卡无法快速投入使用。
信用卡获客只是信用卡业务链条的开端,而从发卡,到开卡、用卡都是这个链条中重要环节缺一不可。如今信用卡数字化转型已经成功,但是网络发卡获客后,首次申卡用户需要到银行网点进行“面签”,让信用卡数字化转型形成了断点,今年上半年上海疫情管控措施让这个问题暴露的尤为突出,从那家刚刚发布中期报告的上海本地银行信用卡业绩受上半年上海疫情防控措施影响之大,就可一见端倪。
信用卡“远程面签”并非风险根源
信用卡业务中采用“远程面签”进行开卡激活方式目前尚未放开,但是从对一些银行经过报备后在实际业务流程中进行试点的跟踪情况来看,还是极为顺畅和便捷的,特别是受到信用卡申请用户的欢迎。
信用卡“远程面签”是针对首次通过网络申办某行信用卡的用户,采取的通过网络视频来确认信用卡申请用户身份真实性,以及开户意愿真实性的一种验证方式。之所以目前信用卡业务未公开使用“远程面签”,主要原因是对信用卡业务采取了个人I类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措施。
关于远程开立个人I类银行结算账户问题,央行曾经明确提出,考虑到基于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开展远程身份识别的准确性、可靠性有待进一步验证,与此同时,可以通过线上渠道为个人开立II、III类银行账户,可以满足商业银行扩大到线上获客的需求。因此,审慎研究远程开立I类银行结算账户,是防范通过互联网开立账户转移非法资金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需要。
但是,信用卡作为一款小额消费信贷功能的金融产品,其风险更多地来自于因个人信用问题造成的账务逾期,银行柜台面签只是确认申请人的身份和办卡意愿,以及发现一些网络申请流程中无法发现的潜在问题,对于申请人的信用风险防范仅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
另外,信用卡的风险还取决于授信额度的高低,在“新规”中提及加强对信用卡“多头授信”进行严格风险管控,其根源还是在于“跑马圈地”经营理念的影响。从一些实际案例可以看到部分处于风险状态的持卡客户“多头授信”额度之高确实让人瞠目。
在“新规”要求下,发卡银行应该改变过去经营理念的影响,通过提升服务水平而不要再依靠提升额度来作为获客留客的经营手段,对于一些具有潜在风险的持卡用户,应该坚决采取扣减原则,通过降额甚至停卡的手段进行剔除。
在对个别银行试点“远程面签”的跟踪情况来看,无论是申请用户,还是银行流程体验效果都是值得肯定的,让用户达到了很好的信用卡数字化体验效果,既有效解决了银行“获客难”、“开卡难”的症结,由此也反证了实施“远程面签”更有利于信用卡业务发展。在开放信用卡“远程面签”试点的同时,也要辅以配套的风险防控措施,将信用卡风险控制在最低层面。
开放“远程面签”化解当前业务难题
信用卡与储蓄卡的账户特点有所不同,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来信用卡虽然作为I类户进行管理,但是信用卡体现的是“消费”功能,依赖于即时消费场景,而且信用卡对账户的转账、取现等功能都有严格的管理措施,存款账户功能并不明显。
其次,很多用户申请信用卡是因为银行提供了诸多办卡礼品,以及消费优惠权益,因此申请信用卡具有一定冲动性,而如何通过流程设计来保持用户的这种“冲动”,对于信用卡获客是极为重要的。打通信用卡从申卡、开卡到用卡的数字化全流程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方案,这也是尽快放开信用卡“远程面签”试点必要性的原因所在。
从金融科技发展、客户实际需求等金融安全角度来看,作为监管部门的顾虑也是应该可以理解的。但是可以通过一些政策措施的制定,有效规避和防范采取“远程面签”所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
一、专用额度。申卡用户采用“远程面签”开卡激活,发卡银行可以只为之激活信用卡授信总额的一定百分比,比如30%作为专用额度,即可用于移动支付或网络支付。如果客户需要使用全额度,则务必到银行网点进行现场面签后开放使用。
二、专用平台。申卡用户采用“远程面签”开卡激活,仅可绑定专用移动支付平台,如云闪付、微信支付、支付宝等限定的支付平台绑卡使用。
三、专用期限。申卡用户采用“远程面签”开卡激活,仅可在一定期限内使用,超过期限后,务必要到网点柜台完成现场面签。
在信用卡数字化转型中,信用卡的网络申请和用卡已经成为大势所趋,也要求银行要顺应互联网时代金融消费需求的变化,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应该借助金融科技发展,调整经营风险策略,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适度放开“风险容忍度”,提高信用卡业务发展的效率,才能顺应互联网时代金融消费需求的变化。
这个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可以看做是根据信用卡业务特点对原有三类银行账户管理的补充和改进,既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信用卡业务网上开卡可能产生的风险,最重要的是,能够有效地解决目前银行通过网络获客发卡后,主动到网点开卡激活率低的问题。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监管部门应该考虑到信用卡业务发展中所面临的种种困难,通过适度开放信用卡业务“远程面签”,在风险防控为主的监管基础上,与时俱进因需而变持续为发卡银行松绑,更利于信用卡业务在《通知》的“新政”下健康有序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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