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个人或单位职工缴纳多久医保可以进行医保报销?
答复:新参保及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重新参保的职工,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3个月的(不含补缴年限),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待遇;连续缴费不满3个月的,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待遇。中断缴费不满3个月的,重新参保缴费后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期间不享受待遇。
咨询:烟台职工去省外分娩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复:生育保险实行定点医疗制度。除急诊、急救外,参保女职工进行产前检查、住院分娩、计划生育手术,应到统筹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异地工作或回原籍到统筹区域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可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网上服务系统单位端申请办理“异地生育登记”,或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异地生育登记”。
咨询:什么是医保“起付线”“封顶线”?
答复:医保“起付线”指的是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自己要先承担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再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按比例报销。根据地区、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等情况的不同,起付标准也各不相同,从几百元到一千多元不等。一般按自然年度计算。
医保“封顶线”指的是医保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也就是参保人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能从医保基金获得的最高报销金额。“封顶线”以外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可以通过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等办法解决。
咨询:异地就医发票原件丢失了,报销时可否使用复印件?
答复:参保人员住院发票丢失的,可由本人或代办人携带由医疗机构出具加盖机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原始发票存根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病案室复印专章)、书面承诺等资料,到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填写《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居民)住院费用发票丢失备案表》登记备案,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上传报销。(张孙小娱 衣宝萱)
责任编辑:高涵
审校:赵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