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邢台市人社局了解到,灵活就业人员可于今年12月25日前申请补缴2020年养老保险。
据了解,灵活就业人员一般不允许跨年度缴费,未交费年度视为中断缴费。今年,邢台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受疫情影响2020年度养老保险暂缓缴纳或没有缴纳成功的,以及2021年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在2021年12月25日前对2020年未缴费月数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河北省规定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提醒,需要申请补缴2020年养老保险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抓紧时间办理。申请补缴人员需先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核定,然后到税务部门进行缴费。同时提醒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办理2021年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请于12月25日前,在税务部门线上或线下渠道选择自行申报缴费。(记者孙建伟 通讯员吕会杰)
来源:邢台日报
关注河北新闻网,了解河北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