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信用中国网站显示,近日,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因违反相关条例被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连续两次处罚。
杭上综执罚决字﹝2022﹞第16-0185号显示,2022年5月25日15时,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查到当事人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在杭州市上城区九州路与九环路交叉口东北侧(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工地)进行工程渣土挖掘运输作业,现场有挖机2台,施工人员15名。当事人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该行为系属未办理处置手续处置工程渣土的违法行为。
依据相关规定,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罚款5500元。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款。
杭上综执罚决字﹝2022﹞第16-0188号显示,2022年5月27日14时30分,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查到当事人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在杭州市上城区九州路与九环路交叉口东北侧(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二期工地)进行工程渣土挖掘运输作业,现场有挖机1台,施工人员9名。当事人无法出示相关审批手续。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产生建设工程渣土(含建筑垃圾、余泥、泥浆,下同)的单位,应当向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办理处置手续。从事渣土处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将工程渣土消纳到经合法登记的场地。”
依据相关规定,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罚款7700元。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款。
上述罚款合计13200元。处罚决定日均为2022年6月23日。
截图来源: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第三方信息显示,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最早成立于1999年8月,注册资本8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水福。企查查股东信息显示,王水福持股比例为55.6250%,陈桂花持股比例为44.3750%。经营范围包括生产:电梯、自动扶梯、电子元器件、起重机械、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限下属子公司经营);实业投资;批发、零售:电梯,自动扶梯,电子元器件,起重机械,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等。其官网介绍,西子联合是一家以装备制造为主,跨行业经营的综合型企业集团。公司总部位于浙江杭州,旗下产业涵盖电梯及电梯部件、锅炉、航空、立体停车库、盾构机、商业等多个领域,连续18年蝉联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是中国企业500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