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年伊始,不少家庭已经开始做家庭财务的年度盘点。前些年,私募基金在中国发展迅猛,不少个人投资者的投资方式也比较豪放,这儿放100,那儿放100,最终也记不清都放在哪了。2023年,节俭朴素、精细化管理个人和家庭的资产也不失为一种更合适的选择。我国本土的私募基金的募投管退周期普遍比美国短很多,有不少家庭曾经投资都已经到期了。如果能有还不错的收益,当然是既幸运又令人喜悦的好事儿。如果有一定的亏损,个人投资者可以评估一下这个亏损是不是符合市场正常风险水平的,毕竟投资本身确实存在风险。但是如果亏损幅度明显偏离市场正常水平,那么个人投资者可以看看上海的涉私募索赔判例,看一下法律重点从哪些方面保护个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本文探讨的私募是不涉及刑事犯罪的私募基金。如果个人投资者不幸遇到了打着私募旗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的机构,该报警报警。并密切注意各地公检法的侦办、公诉、审理、判决进程。司法机对涉案资产都有追赃挽损的工作。受害人关注公告,按司法机关要求,及时去登记个人损失金额,以期挽回损失。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是,您投资的私募是特别小范围内熟人之间的联合投资。这种情况,也不需要法律人士帮您做判断了。您自然会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做出适合自己的选择。民事诉讼的原则是不诉不理。
募集阶段:销售机构有告知说明义务
机构在推销产品时,应该充分说明与产品有关的风险及合同主要内容,以便投资者对产品有足够的认识从而作出投资决定。机构不应在销售过程中选择性披露被投企业财务数据,隐瞒被投企业经营状况、对外负债以及担保等重要情况,夸大盈利数据,美化收益预测。
判例中,管理人未将portfolio的构成不符合合同约定告知开放期内新进入的投资者,法院判决管理人对投资者的相应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投资阶段:管理人有审慎投资的义务,托管人还要对管理人尽到审慎的监督义务
法院判例中,管理人未审慎管理,导致资金划扣给第三方机构未能投给被投企业,而被第三人挪用。管理人被判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投资方式约定不明也成为法院的一个判罚管理人的原则,但是从具体案例来看,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直接原因是未能按约完成投资义务。投资方式约定不明只是未能按约完成投资义务的一个佐证。
管理阶段:管理人在管理阶段的信义义务
管理人在管理阶段的信义义务被法院认定为宽泛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具体违约情形要在案件中一案一议。需要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高发的作为名义管理人的出资人、实控人或关联方等“实际管理人”,需要对其代理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上海的法院判决中,有实际管理人和管理人因违反信义义务向投资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况。
退出阶段:管理人尽职勤勉地履行清算程序的义务
清算在涉及私募的投资者索赔案件中是定损的重要需要。需要说明的是,在清算方面,法院对投资者的保护采纳了衡平原则。即使管理人没有启动清算程序,对投资者损失的认定也不是被当然认定为投资者主张的数额,还是会考虑投资者是不是有重复受偿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