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文化和旅游部获悉,2021年度文化和旅游领域改革创新十佳案例、优秀案例名单公示,我市《积极探索文旅产业用地“桂林模式”推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入选年度文化和旅游领域改革创新十佳案例。
自试点政策实施以来,我市已促成引进融创文旅城等100多个旅游产业用地项目,33个重大旅游项目用地申请获得批准(含部分获批),总投资587.73亿元,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建设保护、桂林市文化旅游中心漓江歌剧院、阳朔·兴坪休闲养生度假区(二期)等一批重大文旅项目加快建设。
试点期间,桂林旅游总收入的增幅超过地区生产总值增幅,旅游产业对地方经济带动作用明显。全市接待旅游总人数从2012年的3292.65万人次增加到2019年的13833.66万人次,年均增长22.76%;旅游总消费从2012年的276.87亿元增加到2019年的1874.25亿元,年均增长31.42%。2020年全市接待游客总人数10241.2万人次,同比恢复74.03%;实现旅游总消费1233.54亿元,同比恢复65.81%。与此同时,试点工作还在桂林探索旅游扶贫,实施多项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在节约建设用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桂林经验”,得到了自治区、原国土资源部、国家旅游局的重点推介。
据了解,2013年,桂林获批开展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在强化旅游产业用地规划管控制度、探索旅游产业用地分类管理、探索农民利用集体土地参与旅游开发和分享收益模式、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探索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供地政策方面先行先试,建立起了符合旅游产业发展特点和要求的科学化、差别化、精细化、生态化土地利用和管理制度。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显著成效,在全国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在试点工作中,我市部门联动、各级协同,形成了包括多级(自治区、市、县)旅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旅改试点专职部门和专职人员、局际联络协调等在内的旅改试点工作体制和机制。我市还出台了《桂林市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若干政策(试行)》(市政〔2014〕40号,简称“31条”)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支撑形成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政策体系,编制了《桂林市重大旅游片区发展规划(2014-2020年)》,制定了《2014-2018年统筹推进重大旅游建设项目清单》。清单实施动态调整,及时保障新引进的重大项目进入清单。此外,调整完善了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实施多种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制定了《桂林市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开发旅游流转暂行办法》,以农民“不失地、不失业、不失居”为原则,使农民真正成为旅游开发的主体,共享改革成果。
来源|记者李思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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